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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戰 台中新光產物險 第n回 賠不起 就不要開保險公司

所以你自己沒保車體險???還是車太舊,保險公司不給你保車體險
過了N年...我猜最後結果是調2萬3...
如果法判..1萬5左右吧
看到這一篇,就想到先前隔壁馬莎打人那一樓。

的確蠻多三寶一副有保就無敵的心態,

也難怪會衍生出,有人敢背刑責,就敢打人的理所當然心態。
如果零件都換新,出廠至事故日超過5年,折舊後法院可能判一萬多,詳細估價單可以提供出來讓大家幫你看看
第一次車禍吃過悶虧
第二次車禍我直接不鳥對方保險
跟對方講錢我只跟你拿
你保險是你跟他的事
要馬付錢要馬走法院
給你三個小時自己考慮
一個小時後就約付錢和解了

從一開始你就不該跟保險聯繫
直接找事主
他跟他的保險契約是他們的事
你沒義務要接受只能跟他保險談
告下去就對了
記得主張恢復原狀讓他全吞下去
我還以為用保險報出險修車
會讓保險公司看車批價後才動工是常識
用保險修 理賠沒看車 車廠根本不敢動工
就是怕批不過不賠
除非有潘仔自掏腰包 車廠當然同意
爭議點就是理賠沒看車批價 車主直接動工
當然保險公司評估修車不用那麼多錢
恢復原狀即可 如果鈑金做得起來 你自己花錢換新
保險公司本來就會跟你算零件折舊
五年以上老車上法院也是一折
保險公司穩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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