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三條九款:九、臨時停車:指車輛因上、下人、客,裝卸物品,其停止時間未滿三分鐘,保持立即行駛之狀態。駕駛座都沒人了,是要怎麼保持立即行駛之狀態?話說最後一張路邊的那台Ford 警車還不錯看
ttrs509 wrote:請教各位大大有關黃線...(恕刪) 對拖吊人員來說:這傢伙停在這老半天影響交通甚鉅啊!快拖走~~~~誰知道你才離開車子1-2分鐘啊,他們在那裏邊聊天邊警告又邊喝茶的,也沒看見駕駛出來啊!
hoba wrote:嗯,我確定你被唬了...(恕刪) 我是不知道有沒有被唬了 對我影響不大不過 他確確實實的停了2個月以上 每天8點到晚上10點都停在原地不動叫了好幾次警察 有幾次到場看 也都沒有在什麼處置 說黃線不能吊也不開單就把馬路當免費停車場其實是沒有妨礙的多嚴重 出入時車子稍微移一下還是可以通行不過總覺得 把規規矩矩停停車格的當白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