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onfan0034 wrote:但我對於我的車被對方A(頂到)覺得很不爽。沒權利?沒資格? 當然樓主你,有權利,有資格,就怕人家管委會,會去搞你啊~我之前也說了,如果我愛車,我就會care,我會把車子停別的地方.但實際上,車子對於我,只是個交通工具,鈑金貓一點點,I don't care.....刮到底漆,I care
淡水河邊的貝殼 wrote:樓主您的公民道德是以...(恕刪) 您好。謝謝您的回文。感覺您說話是理智的。謝謝無可否認是一定會影響到別人,本來就不是鄉下還有自己的車道庭院。但就像我家的同一排左右鄰居一樣。他們也在他們家門口停車,我停車當然也會受影響。同理,我停車,對方也一定會因為我的車受影響。這本來就是互相小心的事情。但不應用公民道德去讓對方自行到外面花錢租車位吧。本來鄰居就是互相影響也儘量互相體諒。像我的車也是整排車靠最裡面的。(擋到自家出入都比別人不方便)但不應是對方頂到我的車我還不能吭聲吧?當然花錢去租車位就解決了。但這一樣是可以套在鄰居身上阿。停車本來就是不要去碰到別人的車。不是嗎?有人可以接受(車被碰)但不代表可以用這標準去碰(頂)別人的車阿。有時候就是懶得多切一次方向盤跟前進後退一次的問題。另外對方停車場影響的不只是車位問題。還有噪音的問題。每當車子(包括機車)在外面等停車場門開都是發動著。這在夜深人靜的時候非常刺耳也擾人清夢。門開了之後還有很大聲的警示音跟機械運作聲。也許車子停我家門口不是我家的權利,但因為別人影響不大。所以沒事。而我家就活該是該區受影響最大的住戶。若因此我家連車都不能停,需要花錢另租車位(順便回另位大大的,車子當可以停外面。就像有些愛車的人願意多花錢租室內車位。但需要額外花錢)還要覺得很合理。那我也得承認我的公民道德是需要重修的。
樓主大大您好希望您可以再多了解我前面寫的關於車被A到,當然可吧對方找出並要求賠償您所貼的句子,反過來也許也適用在對方對您的想法將心比心、公民道德...您跟您的鄰居都互相造成困擾也彼此妥協若地不是您的您本來就沒權利停那阻礙到別人我每月花錢租停車位社區外全部是紅線,全社區都支持,理由是消防車我想這就是公民道德的表現吧附註我不住天龍國關於停車場噪音的問題,我想是很值得討論的,也支持樓主去捍衛自身的權益不過這不是居家版,就此停住吧我只想提醒樓主用監視器找出兇手不是長久之計,因為您的愛車本來就停在美麗而錯誤的位置上沒能像其他鄰居一樣沒事只能算是運氣差吧
樓主的狀況跟我現在住的地方停車場出口一樣,位在小巷子的車庫出口那就是固定停一臺車,為了要閃過那輛車,大台一點的車都要來回好幾次,我看幾乎每輛車都有傷痕,因為為了要閃過那輛車,結果擦到車庫對面的樓梯臺階,有車主去理論,該車車主就說那我停我家門口好了,但如果他停在他家門口,全部的車都不能走了,因我是租房子的,所以我也不知道是該車主先住那呢?還是大樓先蓋好的,我只有一個想法,為何台北市的小巷子大多都劃成消防通道,但新北市的小巷子卻都停車停機車停的亂七八糟的,也沒劃紅線或是劃成消防通道,不管是我上班的中和,或是居住的三重,還是其他地區,要是遇到火災,我看消防車都進不來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