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oward wrote:幫高調 沒槍就不敢下車打人了嗎? 槍丟掉...(恕刪) 自衛不是許可的行為嗎?只是最近殺警案,我看當下還是先讓吧,請警察來解決比較好吧,好像也不能留在原地等警察,剛剛看到某計程車司機被人砍掉手指,現在年輕人越來越猛,殺人如吃飯一樣輕鬆似的。媽媽:我這兒子絕對不會殺人,他連殺蟑螂都不敢…
bie3 wrote:越不敢出門了、台灣罰則太輕了。 唉~台灣罰則真的是輕到爆!政府無能、司法無力、檢警無奈、法官無知!舉最近的例子,AUDI逼車哥,這麼惡劣的行徑,僅輕罰吊銷駕照"3個月""罰款24000元"!你老子開奧迪耶~24000元給你們警察、檢察官、法官去吃大餐好了!開300萬奧迪哪怕你的$24000罰款?我違規10次最多24萬吧! 便宜啦~我想這是政黨輪替後,新政府最需要檢討的地方!現在的政府,算了吧!連大陸車都可以在台灣上路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