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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貨車撞死2歲童,法官判無罪,因為用三角函數算出大貨車後視鏡有死角

今天看到報紙畫的模擬圖
上面顯示卡車超越停止線很多
非常接近斑馬線
(當然我並不曉得卡車是不是有超越停止線,全文都沒有提到)
假使卡車司機能停在停止線內不超線的話
距離老婦人應有一段不小的距離
法官的視角論是不是就不能拿來用
如果是這樣的情形司機真的完全沒有責任嗎?
阿奇 wrote:
我想問是貨車駕駛的錯...(恕刪)


誰說貨車駕駛沒有錯?!

上星期警廣的交通診所節目有討論到這個案例,
節目中的張老師對法官的判決非常不以為然,
因為貨車司機很明顯已經違反了"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三條":
『汽車行近未設行車管制號誌之行人穿越道前,應減速慢
行。
汽車行經行人穿越道,遇有行人穿越時,無論有無交通
指揮人員指揮或號誌指示,均應暫停讓行人先行通過。

汽車行經未劃設行人穿越道之交岔路口,遇有行人穿越
道路時,無論有無交通指揮人員指揮或號誌指示,均應
暫停讓行人先行通過。』

更何況貨車司機綠燈啟動,並不表示那個阿嬤闖紅燈,
也許是老人家過馬路速度比較慢,還來不及過完馬路燈號就變了,
大家有沒有想過,為什麼貨車司機沒發現阿嬤推著孫子過馬路?
阿嬤不會瞬間移動到貨車前面吧?
那個貨車司機等紅燈的時候在做什麼? 閉幕養神嗎? 低頭吃便當看報紙?
是不是因為沒注意前方路況而導致這場意外?
這很明顯就是所謂的"應注意而未注意"...

還有,這跟高速公路上有人突然衝出來根本是二碼子事,
若是你在高速公路上有人衝出來被你撞死,
你只要不要裝作沒事跑掉,"正常"的法官是不會以"應注意而未注意"來判你的...
此時真覺得說
台灣的路口真的需要無限的攝影機存在
畢竟幾乎每個路口都是死亡區域...
wretch.cc/blog/yjl7489
azarzbf wrote:
台灣的司法? 唉 早就已經死了 ...(恕刪)

請問這句話何解????
難道馬英九被判無罪,司法已死? 呂秀蓮遭起訴,司法已死??
這都是政客的講法,別跟著他們瞎起鬨! 有罪都說判決不公,打死也不會認罪!

請問各位都有看過卷宗,詳細了解案情發生的原因經過,聽聽肇事者和目擊者的證詞 了嗎????
單單就判決結果就可以知道是司法不公,,,,,那怎麼樣才是"公"呢????


不明原委,捕風捉影,不分青紅皂白就枉下定論....... 這才是社會的亂源啊!!!!!!

lemonccc wrote:
誰說貨車駕駛沒有錯?...(恕刪)


講什麼都沒有用吧!
自已小心最重要!!
大貨車會故意去撞…?

大車就有錯?老太太就沒錯?

大車 死角原本就多!!
自已閃遠點才是王道…
台灣紅綠燈時間,好像沒有那麼短吧,一條街慢慢走還走不過去 ,還沒遇過咧
過不去就別過了,等下一個就好了
別忘了有一句話,((((馬路如虎口)))

現在科技也可以很容易解決死角的問題,不知各位有沒有想過這個問題?
我比較好奇的是在這個事件中提出「三角函數」這個名詞的人...

能不能告訴大家這個「三角函數」是sin, cos, 還是tan...

還是再回去問問國中生

什麼叫做「三角函數」...
台灣紅綠燈時間,好像沒有那麼短吧,一條街慢慢走還走不過去 ,還沒遇過咧
過不去就別過了,等下一個就好了
別忘了有一句話,((((馬路如虎口)))



只針隊這一句,有的老人的確走路很慢,不要用你的速度以偏概全,還是說一個人走到2/3燈號換了,駕駛就可以橫衝直撞?因為現在是綠燈?

另外我前面說過了,我不反對法官判沒罪,但我覺得法官用三角函數算出說司機看不到這個理由判無罪會有很大的問題

假使這成立,那是不是以後大貨車在一般倒車撞死人也可完全無罪囉?因為他說看不到

當你開這種死角比較多的大貨車本來就要承擔這種風險

當然行人自己也是如此

但我絕對不會認為這個case大貨車駕駛無罪

右前方的廣角凸鏡真的可以看到車頭...但只限車頭的一半和車頭前約30公分而已...
大貨車車身很高...總不能每次要開車都還要站起來看車頭前有沒有人吧...
為何每次車禍就要怪駕駛沒注意...是不是行人自己本身就要注意了...
有很多行人看到燈號是綠燈已倒數幾秒就變紅燈了也是硬衝...
衝到一半變紅燈結果卡在路中間...等待下個綠燈...
是不是行人也要有個基本認知...要自行判斷過這個路口需要幾秒...
如果秒數不夠是否要停下來等待下個綠燈來確保自身安全???
從小老師有說馬路如虎口...你在開車你哪可能注意那麼多...
要注意行人...要注意前後左右方車輛...人只有1雙眼睛...又不是變色龍可以同時看2個地方...
反正不管怎樣...雙方都是要注意...真的有死角也沒辦法...走路都會有沒看到的時候了...
更何況開車...台灣人有太多不好的習慣了...像快變紅燈了也拼命衝...
快變綠燈了也提前衝...= ="...嫌命太多嗎???
還有很多事不是用道德來衡量的...如果都用道德...那我們還需要法律嗎???
法官就應該以法律為標準去看待每件案子...道德用來參考判刑的輕重...
不要以為每件車禍都是駕駛的錯...像我鄰居開車...明明行人闖安全島被我鄰居撞到...
硬是要我鄰居賠錢...XD...這算不算變向勒索...誰會想到安全島上會有人突然衝出來...
如果今天你在高速公路上...突然有個人從分隔島上跳出來給你撞...這是誰的錯???
難道又要說駕駛未注意嗎???試問要怎麼注意???
唉...這社會真的變了...開始不會反省自己的行為...只會說死者為大...
我支持法官的判決

死者的奶奶 要負一些責任...
這判的沒有錯押
如果不走斑馬線又是在死角何錯之有
台灣就應該多一點這樣的法官

有好幾次看到一些行人闖紅燈闖雙黃線,單車逆向
有一次晚上在西濱快車道還差點被一個闖分隔島的人嚇死
真是XXX
記得有新聞說老柏闖紅燈被撞死
家屬還去抗議
照正常應該要向那些家屬索賠才對..............

Hello Apri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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