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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大漢橋機車道前(往新莊),汽車愛違規,本人持續檢舉中!

(筆戰已經成定局,暫時退出討論串)

cdyao wrote:
我認為檢舉者只是在補足交通警察的工作而已...(恕刪)


這樣說也沒錯
只是現在討論的這種情況下
交通警察應該也不會選在這邊開單,只是增加自己工作困擾罷了

政府的失當措施,由民眾來受罪

併排停車必檢舉 wrote:
路不是我設計標線也不...(恕刪)

為檢舉而檢舉、喜歡檢舉是你家的事,你爽的話,一堆騎樓違停機車可以讓你檢舉到爽
重點是:整天看到你把成果放上來01浪費板面做啥?
是現實生活沒成就所以想來網路當英雄?
拜託你用力檢舉充盈國庫,但別把01當作是你個人的FB,謝謝!!
(筆戰已經成定局,暫時退出討論串)
樓主其實可以私下去檢舉而不必上01讓大家耶諭,

貼上來起碼可以提醒四輪的到這邊要再小心一點,

二輪族的路權已經夠雖小了,

要分流也沒關係,但請維護二輪族最起碼的行車權利,

離峰時,四輪要開這個特別用紅色標明的機車引道也不容易.

尖峰時,一堆「不小心」開進這個機車道的小車,造成的結果就是.

要過大漢橋的機車無路可走....

標線妥不妥當可以討論,但樓主檢舉的對象就是違規,

不小心就是過失,過失而違規可以阻却違法嗎

違規,就要有被取締的心理準備...

支持樓主
小小疑問,如果是經過後製的照片,例如key上“正確”的時間,也就是說截圖跟影片的時間不符時,這樣的檢舉照片會過嗎?

newandrew wrote:
小小疑問,如果是經過...(恕刪)


證據不要造假,既然要檢舉,就別擅改日期喔!

newandrew wrote:
小小疑問,如果是經過後製的照片,例如key上“正確”的時間,也就是說截圖跟影片的時間不符時,這樣的檢舉照片會過嗎?


這我有經驗

結果是被打槍.
理由先是說違規時間與相片時間不符(這是我一開始就表明的)
第二次換成說相片裏的時間經過修鑿所以不受理.

所以
現在我發動車子之後都會先檢查行車記錄器時間是否正確
之後再上路.

哥來也 wrote:
這段檢舉真的有點冤望...(恕刪)


沒錯~這是設計問題! 雖然我騎機車時.也會感到不悅!
可是...這是腦殘政府的問題

言不及義 wrote:
這我有經驗結果是被打...(恕刪)


再深入一點請教,如果用修圖軟體去修圖,甚至造假時,被檢舉人又沒有照片可以舉證的時候,請問修過圖的照片拿來檢舉,證據力夠嗎?
例如:檢舉紅線停車時,明明駕駛座有人在裡面,結果把人P掉,這樣的檢舉照片會過關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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