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不喜依序就想由對向超截,故而發生對撞事故,照新聞所示之來車行車
影像記錄影片,車速也算不慢,這駕駛人恐怕當時是神智有問題,說是道路
標示不清造成誤闖,似乎太牽強些.
不喜守法守序行車,意外發生機率就是比別人高,事後再牽拖理由再多,亦
無法改變事實與結果.



這裡的肇事原因很簡單, 就是逆向行駛
至於車速快慢, 那是犯錯後 無法挽回的原因 <- 但這個不是肇事的因素
假設車逆向 停在車道 砂石車有機會停下
假設車逆向 MINI歸速前進 砂石車也有機會在停下
以上邏輯沒有問題, 但問題在於延伸思考 來檢討MINI的車速.
要檢討也要變成有條件的:
逆向車速0 危險性等於 順向車速0
逆向車速慢 危險性高於 順向車速慢
逆向車速快 危險性高於 順向車速快
..........
分析結果 還是 逆向是問題 然後你非說 車速



實際車速跟安全的關係很難界定 時速100跟110差多少? 110跟120差多少? (我可以確定 車速0最安全 但這已經違背交通的本質 <---這是根本)
思維不清 亂跳針 一直轉著 車速快 車速快



腦袋如果一直轉這個 分不清 肇事的原因 一直亂轉 什麼都是車速快
那好 出門開車也是車禍 必要條件


(這違背交通的本質)十次車禍 九次快<---這種洗腦語 聽多了對吧??
那我跟你說:
十次車禍 十次出門
哪次車禍不是因為出門? 十次車禍 十次出門 是不是比九次快還要嚴重
不要出門 車禍一定就是出門的錯~~
沒出門一定不會發生車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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