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相信法官一定有開過車上高速公路...這情況實在太扯...我們要相信台灣的法官一定能理解的(?)不過我覺得問題比較大的是在造事逃逸的部份...幹麻跑...又不是不會被發現...錯也不在他阿...金價洗無告雖阿...
法官未宣判前當然會有怎樣的下場還是未知數只是如果有罪的話那真的對台灣的法律真的是心寒了我比較想知道的是撞到人的車子應該有所損傷吧這部份的賠償可以向死者家屬所賠嗎法院審理期間如果無法工作甚至因而丟掉工作這部份可以向死者家屬所賠嗎撞死人多多少少會產生心理障礙如因此而就醫 所產生的醫療廢用向死者家屬所賠嗎
晚上的二高,車速110公里又沒有路燈的路段沒開遠光燈,只有近光燈,如果前檔又貼了比較深色的隔熱紙碰到一個橫向快速移動的物體(跑步的人)撞上的時候根本是莫明其妙當你撞上之後然後再換車道減速靠邊要停車,那已經是數百公尺之外反應差一點的人可能已經要到一公里外才會停到路邊樓上的不要懷疑法官之中,沒有駕照,不會開車的一大堆有駕照10幾20年沒開的也不少
其實此駕駛人~~為何會被抓原因是~~肇事逃逸~~若他撞死人~~打電話報警~~應該是無罪的~~因為在高速公路上一般是不可能會有人在路上走~~~在認知上會採不起訴釋放!但是若是撞死人而逃跑~~就算是肇事逃逸了應該是這樣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