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氣roward wrote:2014-07-10 10:28 #14回文私訊連結引言收藏回報我想各位罵歸罵還是一起集氣祈禱早點有高官還是民代在救護車運送過程中被前車惡意阻擋然後因此死亡這樣比較有效我相信因此死了權貴跟官員還是民代這樣才會馬上修法加重集氣~~~~~..(恕刪) 某孫女車禍過世,立案迅速過..............
sunland wrote:了解比內車道最高速限...(恕刪) 還是超過最高速限不叫超速?10km/hr的寬限值是寬限值,不代表它就合法,要不然為什麼不直接把現有速限拉高?我贊同慢車不該佔用最內側車道,但是也不喜歡有人把合法在速限內使用內車道超車的說成非要讓後方車輛先過,我在前,對方在後:我在超車,對方也要超車;我在合法速限內,對方超速;我為何要讓?道路上的狀況變化萬千,不是所有以最高速限開在內側車道的都是所謂“佔用超車道”違規的,但是超過最高速限可以確定是違規的,只是開不開罰而已。
roywan1971 wrote:那個時候內側的就不是你所謂的“最高速限安全駕駛”了啊,只是個討人厭的佔道內龜...... 我相信人性本善所以他們的時速表一定指在最高速限上而開90還能超過他們的我一定是違法超速的飆車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