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剛剛發生的,經過五股抗議現場馬上遇到的車禍


sam2728 wrote:
死亡有比較大?肇事責...(恕刪)


你突破盲腸了~~~~~~~~~~台灣民法真的是這樣

b020009758 wrote:
不要再照口業了!!都吐血了 車主可能......(恕刪)


我怎麼看都是檳榔汁也!


呂小俊 wrote:
我怎麼看都是檳榔汁也...(恕刪)


應該是他車子噴出來的燈罩吧

sam2728 wrote:
死亡有比較大?
肇事...(恕刪)


當然不會,只是死亡車禍會鑑定車禍,當然調查因果關係也理所當然在範圍內

並且法院會尊重死者,那怕只要有一絲絲的因果關係,過失殺人也是跑不了



b020009758 wrote:
不要再照口業了!!都...(恕刪)


能撞車撞到口吐血,內臟應該碎了吧

不過我覺得是植物性血液就是了
讓我想到古早年代FZR前輪雙碟的傳說.........
今天下午差不多時間經過五股交流道附近時路況很亂,有一個紅綠燈居然在交警管控下等了五分鐘以上...
---Grusfaux yui Chu, 2007--- *嗯... 小弟既不姓俞也不姓朱,而世上也沒有鶴頸蛙這種生物
剎車很犀利

前輪抓地力也很好阿
cvcucs wrote:
不要太損我的行車記錄...(恕刪)
其實我覺得台灣理盲太多.
兒子死了呼天搶地都是別人的錯.
覺得死者為大, 到處牽拖有一點點關係的都要牽連進來賠錢.

想像一下如果是你開車在前面.
因為小狗過馬路你減速. 後面的人自摔死了要你負責. 要你賠2.3百萬, 你能接受嗎?
有任何人認為是合理的嗎?

除非前車惡意逼車,插隊,蛇行...造成後方事故.
否則不管到哪裡判都是沒有責任的吧.
整段影片很清楚, 實在看不出前車有違規的地方.
但後車沒保持安全距離已經是確認的了.

Alan543 wrote:
其實我覺得不可能.想...(恕刪)


台灣的恐龍法官出的不合理判決還少了嗎?
一煞車後面的人沒保持安全距離撞到或摔倒 就是前面煞車的人也有責任??

所以開車或是騎車上路 只要後面有車 你不管遇到什麼都不能煞車就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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