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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 7月24日更新】交通違規檢舉成果


MARJORANA wrote:
如果不得已需要使用手機拍,建議開"錄影",隨便繞一圈就可截圖,不用像路人照相一樣嘴開開呆著臉對焦半天,而且錄影還有好處,可以大辣辣的走到車主面前拍他違停車,違規的最會狗吠啦~當有任何辱罵的情形就是也錄下來啦~~~


恩恩 這位富有正義感的仁兄是不是也要請樓主把自己明顯逆向違規的證據一起交給警察裁罰?
不然樓主有違規事實 然後又貼了一堆文 這樣樓主完全被你說中了耶
我只會檢舉有危害到生命-機車或者汽車路權的
比如:並排停車 害機車要往汽車道鑽...等

其他 像是停人行道..等輕微的違規
不會危害到生命的違規
通常都是放過他

看了樓主的照片
有些 我就覺得無大礙也在檢舉

真是無言
barkley小廖 wrote:
只能希望樓主您別違規被檢舉阿...(恕刪)


那就乖乖去繳罰款,這沒有甚麼好說的...

george721 wrote:
我只覺的得饒人處且饒人
"並排"在無影響的情況下
相信大家都有機會
更何況如果車上有人在"等車位"


交通管理處罰條例應該沒有說"若違規不影響交通則免罰",

但您說的也沒錯,大家開車上路難免都會有違停的情形,

沒被開單沒被檢舉那都運氣好都OK,

若被開單被檢舉也不用怪東怪西,

畢竟是違規在先

e-tron wrote:
附註一下:
要成功檢舉的方法

第一點: 就是照片依定要車牌清晰可辨, 而且要附註時間跟日期(後製補上也可以)

第二點: 如闖紅燈或停車在紅線等 務必拍攝到違規車輛和紅燈 或者紅線同時都要在畫面中

第三點: 如第二點無法滿足 務必拍攝連續影像(最少要兩張) 然後一次上傳通常都會成功

第四點: 違規停車 建議從正面拍攝, 從後方拍攝似乎會因為無法明顯證明車輛是否行進中
有時候會難以舉發


可能要再加一條

根據前幾天的新聞, 檢舉時效由3個月縮短為7天



晚上回家的途中還是遇到許多足以妨礙別人的違規

我相信許多人還是罰不怕, 或是檢舉的志工還不夠多

SV1000S wrote:
其他 像是停人行道..等輕微的違規
不會危害到生命的違規


台灣人果然是短視近利...

汽車擋在人行道 害的行人被迫繞道走在馬路上

要是因此人車爭道而害行人遭機車或汽車給撞傷那又要怪誰呢?


我就是因為走在人行道 覺得為什麼汽車要停在這裡?

那我是不是也可以走在快車道上?

眼觀耳聽 wrote:
2014-06-09 20:06 #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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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arkley小廖 wrote:
只能希望樓主您別違規被檢舉阿...(恕刪)


那就乖乖去繳罰款,這沒有甚麼好說的...

george721 wrote:
我只覺的得饒人處且饒人
"並排"在無影響的情況下
相信大家都有機會
更何況如果車上有人在"等車位"


交通管理處罰條例應該沒有說"若違規不影響交通則免罰",

但您說的也沒錯,大家開車上路難免都會有違停的情形,

沒被開單沒被檢舉那都運氣好都OK,

若被開單被檢舉也不用怪東怪西,

畢竟是違規在先茶(恕刪)


非常同意!

大家就別再鄉愿了。
什麼得饒人處且饒人....笑屎我了!

我只想說,敢違規就要勇於接紅單,畢竟沒人逼你違規,能上路就代表有駕照,有沒有違規應該都心知肚明。

檢舉,是所有人民的權利,你要讓你自己的權利睡著,沒人管得了。
但,你要來妨害別人行使權利,或對行使權利之人說三道四.....這就不對了吧!

最後....姑息足以養奸!用力檢舉就對了!
並排停車是最可惡的
自己方便
他人受罪
一定要檢舉

superbuy wrote:
恩恩 這位富有正義感...(恕刪)

假如我有機會跟在樓主後面,那樓主絕對也會吃紅單,事實上他可能沒有,那就表示表示他會自己應該會注意會不會被舉發。
另外,樓主有本事拿手機站在路上對著違規車輛拍,代表他的膽識,比要罵人還要拿別人的留言挑選一小段侮辱違規者的句子再影射的人來好多了。
手機越來越智慧....使用者越來越智障!!
說真的高雄的違規車太多了

我也很不喜歡逆向停車的

但不知道為什麼??

高雄特別多
louisno36 wrote:說真的高雄的違規車太多了

我也很不喜歡


台北市以外還未開化,您就忍忍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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