倒是兩個惡煞有了對方的資料,會不會登門拜訪,就難說了=.=\\\\
希望事情就此打住,相安無事!!
貝克漢 wrote:
大家都小看南部人了,...(恕刪)
piglet722 wrote:
今天不是這個法官比較好
而是因為對方持斧頭等"致命性"武器才會判無罪
如果對方手沒武器或是小棍子
台灣的法官搞不好會判防衛過當
所以這件事告訴我們
要在車上放些致命性武器
不過當然不是自己用
以後遇到這種惡煞他手上沒致命性武器時
丟一把給他等他撿起來時...嘿~加足油門
不過前提是你遇到臨檢時沒先被髒丟
P.S.以上存屬玩笑,請勿以身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