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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5/14 高雄「重機大哥,您真的嚇到我了...」

olivek wrote:
這個路段好像是大中快速道路.不是快速公路.我記得高速公路(梅花標示)及快速公路(紅色盾牌)行駛路肩才有罰則.快速道路好像比照一般道路罰則.我曾被對向拍過超速(72km)罰款是1700樣子.閘道行駛路肩我是覺得不太好......

H.D Rider wrote:
欄主行車記錄器拍到的地方 ,
路名是 [ 高雄都會區快速道路 ] ,不是 [ 高雄都會區快速<公>路 ] !

感謝二位大大指正,因為小弟偷懶未查證,就直接用 google 地圖上的標示...


H.D Rider wrote:
報告 [ 行行出狀元 ] 先生 :
您文內與檢舉單裡的重要錯誤 , 有想要更改一下嗎 ?
黑的就是黑的 , 白的就是白的 ,
[ 快速公路 ] ≠ [ 快速道路 ] , OK ?
差之毫釐 , 失之千里唷 ~
承認錯誤 , 一點都不難 .

感謝指正,馬上更改,請問大大 google 地圖上標示錯誤,要怎麼反應?謝謝。



行行出狀元 wrote:

google 地圖上標示錯誤,要怎麼反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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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北市信義區信義路 5 段 7 號 73 樓 ( 台北101大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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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台灣哈雷大衛森車主俱樂部 會員編號 007 = 騎士就是騎 = 活到老 ~ 騎到老
afk225 wrote:
這不是嚇到,這是藉題發揮.
要檢舉就快去,不是什麼值得上版面的就不用貼上來了

感謝建議...
開車 10 幾年,有感於最近路上 助跑哥、單車伯 的生意愈來愈興旺,擔心有朝一日被他們照顧到,所以行車記錄器昨天才剛裝上,沒想到才第二天就被嚇到了...
H.D Rider wro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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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北市信義區信義路 5 段 7 號 73 樓 ( 台北101大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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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謝提供...
我代表中華民國財政部謝謝您的檢舉....
Mianhuayubaby wrote:
為交通秩序奉獻心力,5分奉上

nsr250no1530 wrote:
這樣就對了

wecotu wrote:
我代表中華民國財政部謝謝您的檢舉....

感謝三位大大...

行行出狀元 wrote:
感謝二位大大指正,因為小弟偷懶未查證,就直接用 google 地圖上的標示


路過補充一下,「快速公路」上的違規也不是向國道警察局檢舉哦。

H.D Rider wrote:
大羊騎士的行為當然令人不敢恭維 ,
[ 高雄都會區快速道路 ] 東向下大中路匝道本來就車多 ,
這位大羊騎士 , 這樣超過去能快得了多少 ?
難道知識常識與電視都沒有 ?
不知道現在行車記錄器的普及程度 ?

這匝道不怎麼寬,希望有認識這位重機大哥的網友可以提醒他一下,這樣的行車方式是很危險的,謝謝。
沒錯!這是快速道路非快速公路,硬要說違規的話應該只有右側超車,一般道路上隨便看也一堆,若要因為右側超車為由PO上網路的話,實在是沒這個必要!
重型機車多佔一個位置也沒比較好,讓車陣距離變長,下匝道後能通過紅綠燈的車輛減少。開車或騎車本來就該注意後方,不是只看著前方,靜止時或慢速時鑽車縫是沒啥差別。最好還能開啟警示燈或遠光燈提醒其他駕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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