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上真的好多說話酸死人不償命的違規在先有錯,但是任意毀損人家的車子,讓人生氣看不爽可以檢舉阿,何必就動手毀損!我爸的新車大約三個多月,我們去南投九族玩..結果結束回到停車場也是三條鑰匙的刮痕,而且引擎蓋也被刮了兩道..當時行車紀錄器還不流行,根本不知被誰刮傷..只能說公民素質真的越來越差了!!!!
ling810 wrote:..01上真的好多說...(恕刪) 也不是說酸死人不償命是確實是這樣情形(我是指報警後的處置)因行車紀錄器只錄到他從車前經過後改走到車右側並沒拍到他刮車的過程除非有其他監視器可佐證不然很難判定就是他樓主已報警看是不是警方會這麼說我自己的車是不敢這麼停啦連有些一看就是被霸佔的停車格即便是空的我都不想冒險
有時要停車.卻時找不到合法的停車位.就會借停在別人家門口或....切記.這時留下你的連絡電話.讓人家可以找到你人.你的車就不會招受魚池之殃我的CRV在台北開車.沒車位時也是到處臨停.從未留下一道疤痕經驗分享
可能遇到精神狀況不好的人,我停自家門口也被刮,隔壁的車玻璃全破,地下室的車也被刮,調監視器捉到人後發現是神經異常的,精神異常者家人不管警察無法居留,晚上就放出來了,所以被刮就放寬心吧,至少玻璃沒破,玻璃破了至少車還在,車沒了至少人沒事,人沒事最重要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