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anrien wrote:
說個秘密
上次去分局交通組
警員跟我說,霧燈,沒打方向燈的,以後不要再檢舉了(包含他的組長)
只要檢舉那種惡性重大的違規(闖紅燈)就好了
警官大人都說的這麼明白了...我是檢舉還是不檢舉??
交通部公路總局把汽車考照的「不打方向燈」扣分標準提高到16分
(普小曲線後退壓管還不扣分呢),內政部警政署所屬的分局交通組
竟勸你不要檢舉。
果然是「立法從嚴,執法從寬」。



fanrien wrote:
看到他桌上厚厚一疊的檢舉資料
加上他說他每天都要看到很晚才能下班,眼睛已經不太行了
又說有些檢舉的影片畫質很差
關於霧燈
他竟然說
可能是誤觸啦,不小心碰到的
那時心想,第一次遇到有警察這麼會為人民著想的(讓我想起躲在T字路口處抓未兩段式左轉的機車...)
還跟我說,有些人可能很窮,一天賺不了多少錢,這樣罰下去對他的生活會造成影響...
...(恕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