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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這張民眾舉發照片成立,巷子裡面都不能上下客了


阿宏耶 wrote:
這張照片不是我的,但...(恕刪)


如果只有單一張照片沒辦法證明是行進中或是停車狀態
有爭議!
我猜申訴應該可以成立撤銷罰單!
國民黨的惡,都是從民進黨嘴中聽到;  民進黨的惡,卻是親身經歷體會到的。
小的下班也會經過一兩家安親班前,也是一堆車子併停吃掉一個車道,然後都不是只有停一下下那麼簡單。
停這樣不檢舉不然要怎處理
大家都自私一點,那大家都一起塞好了

我給你方便
你卻給我大便?

*~艾力克斯~* wrote:
如果只有單一張照片沒辦法證明是行進中或是停車狀態



純就檢舉的要求來說,單一張照片無法證明,不然我影片定格每一台都違規擋路了,應該還有別的事証吧
希望警察 能對計程車上下乘客,比照辦理。

阿宏耶 wrote:
至於上下車的適合地點,大家都一樣,總不會叫家人在巷口下車走進去吧,那台灣的巷子乾脆都改成步行道路就好了,明天公佈這張紅單開出的名詞,有人已經答對了

走幾步路是會要人命?
面對壞事的態度,決定了你心情的高度; 做人的態度,決定了你名聲的高度; 做事的態度,決定了你成就的高度。

fruits0800 wrote:
希望警察 能對計程車...(恕刪)

這樣全國不分車種一樣處理,沒一個官員敢這樣做,
這樣以後計程車也不用再鑽小巷子了,真好
違規事實明確+1

以前沒被開單不代表可以這樣亂搞。

如果你停的是紅線,檢舉的要拍到駕駛座沒人才能開單。
但是如果這樣並排停車,拍謝,沒啥好講的,去申訴也一樣。


car888 wrote:
只是補習班接小孩,只是超商買個東西,只是買一下便當,幸好只是被檢舉,只是開個300元。

我猜,不緊靠路邊停車,超過40公分,汽車寬度可為對照。

...(恕刪)

c大太讚了吧

話說上次有個把車停路中間去買便當的
後面的車塞了10分鐘
沒人檢舉
上新聞
無敵
你又能拿他怎樣呢?

吳小胖1229 wrote:
併排無誤

不過怎麼只有300塊?

看人要不要檢舉而以,路上常常一堆,打110警察來人都開走了

當然是要靠熱心的民眾檢舉囉

被檢舉通常也不會去申訴的啦

一定是常停或是停很久人家才會不爽檢舉的

停這種的都是很明顯的自已爽就好了,不用顧其它人的感受

一停,雙向都沒法通行,還要等你接小孩喔,你的小孩就比較偉大是嗎

將心比心派的怎麼不出來護航一下
...(恕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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