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汐止區 -- 看他這麼賣力的表演, 我就不檢舉闖紅燈了


ettoday40 wrote:
註明:轉帖車禍地點:...(恕刪)


不太明白
天雨路滑的. . .

他到底在急什麼??

計利當計天下利,求名當求萬世名。

嘎嘎叫 wrote:
車主自己也越線啦~所以不敢檢舉是嗎?
四輪的越過機車停車區~視同越線


目前汽車駛入機車暫停區是免罰的,頂多只是勸導...



bis0815 wrote:
目前汽車駛入...(恕刪)

你要不要停看看,我們來檢舉你,看看是不是免罰。

bis0815 wrote:
目前汽車駛入機車暫停區是免罰的,頂多只是勸導...(恕刪)

60條2項3款900元
完美落地... 10分 10分 10分


ettoday40 wrote:
註明:轉帖車禍地點:...(恕刪)
嘎嘎叫 wrote:
若你覺得沒就沒吧~車...(恕刪)

行車記錄器有角度跟變形的問題,樓主有沒有越過機車停等區是很有爭議的?
版上能人異士真多,鐵口直斷!
嘎嘎叫 wrote:
若你覺得沒就沒吧~
車頭都突這麼出去了~


我的車頭也突出去了
請大哥鑑定一下我有沒有越線
http://youtu.be/xtkHl8XmNeY

http://youtu.be/xtkHl8XmNeY
停等區地上的騎士符號都還能看到一半左右
應該是沒越線 可能還離停等區一段距離
嘎嘎叫 wrote:
車主自己也越線啦~所以不敢檢舉是嗎?
四輪的越過機車停車區~視同越線
你這位置離格子應該還很遠
sunland wrote:
我的車頭也突出去了
請大哥鑑定一下我有沒有越線
sunland wrote:
我的車頭也突出去了
請大哥鑑定一下我有沒有越線
...(恕刪)

沒越線
隔壁黑色那台越線了(前輪越線了)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有講
前懸部份越線就算越線
資料來源:臺中市政府警察局 - 總局公共關係室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53條闖紅燈與同條例第60條第2項第3款不遵守道路交通標線指示(紅燈越線)如何認定?

一、有關道路交通違規『闖紅燈』行為認定,於『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中並未見相關之解釋。另依『道路交通標誌標線號誌設置規則』第170條第1項『停止線用以指示行駛車輛停止界線,車輛停止時,其前懸部分不得伸越該線』及同規則第206條第1項第5款第1目車輛面對圓形紅燈表示禁止通行,不得超越停止線或進入路口,若據此認定超越停止線即為闖紅燈,則一般大眾恐難以接受,亦非『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當初立法精神。

二、為同時兼顧執法技術層面與大眾接受程度,茲將歷年交通部面對圓形紅燈時超越停止線或闖紅燈之認定標準,相關會議決議整理提供參考:

(一)、車輛面對紅燈時仍逕予穿越路口至銜接路段,含左轉、直行、迴轉及右轉即視為闖紅燈之行為。(依箭頭綠燈允許行駛者除外)

(二)、有繪設路口範圍者,車輛無視於紅燈警示,有穿越路口之意圖,而車身已伸入路口範圍亦視同闖紅燈;若僅伸越停止線而未達路口範圍者,則視為第60條第2項第3款不遵守標線指示。(紅燈越線)

(三)、無繪設路口範圍者,以車輛無視於紅燈號誌,而有穿越路口之企圖,其車身並已伸越停止線並足以妨害其他方向人(行人穿越道)、車通行者亦以闖紅燈論處;若僅車身伸越停止線則以第60條第2項第3款不遵守標線指示視之。(紅燈越線)


但實務上
一定要前輪進去才算越線
不信的可以送送看

所以說
理論跟實務
永遠是兩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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