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entanyl945 wrote:沒辦法台灣的法律有一條應注意而未注意的帝王條款所以在路上注意動向永遠都是別人的責任沒注意到有人闖紅燈就是對方的錯 加上有帝王官員與帝王立委,不肯修法,導致一堆明明是對方的錯,自己還要附上幾十%的責任。
過年前在十字路口遇到黃燈當時可以加速通過,but...有台白爛箱型車在對向迴轉擋住我的路,所以我趕快煞車,停在斑馬線上。然後後方的Mercedes就叭叭,好像在抱怨我沒衝,怎麼突然煞車...當時有載人,也不想計較。真的是...開車都不確認前方狀況的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