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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快車把流浪狗撞得稀巴爛?

樓主好歹也是上來宣導了...
雖然一開始用的語氣不好
引人注目固然很好
但焦點被轉移甚至模糊掉變戰文不好

個人以為這是同理心的問題吧
第一個撞死動物的人沒有處理的話
後面就害到一堆用路人
有好幾次開車不得以被迫輾過已經扁平的屍體
每次都讓我受驚嚇+有罪惡感

遇到屍體尚稱完整甚至剛被撞沒多久的
在高速公路上我會打警廣電話通報請其他用路人小心
在市區道路的話...我會把牠移開或送獸醫院貼點錢請他們協助火化

會這麼做純粹是讓自己心安
因為頭幾次遇到的時候根本不知道該怎麼辦
當下沒有停下來處理事後又會很後悔
然後在某次參加過朋友稱不上告別式的告別式之後
更覺得臨命終時沒有人送是很悲哀的一件事

以上為個人感想
吵啥麼吵

誰叫那隻狗那麼不長眼

死了就死了有啥麼好激動的

狗命一條沒啥好難過的
看了上面不少回應, 打嘴泡的人果然不少啊?!

不論今天這隻狗是有主人或是流浪狗, 被車撞死是牠不長眼, 牠也已經付出死亡的代價,
我想樓主是想勸大家, 一方面在此路段可以不要飆到速限以上, 一方面, 願意的話, 可以幫忙處理一下!

當晚假如經過100人次的車輛好了, 有幾位有這種勇氣與愛心停下來處理, 照片中的幾位
及樓主就是; 我承認我可能會是放慢速度看一下, 但沒有勇氣下來處理的那一類人, 但樓主的行為
真的令人動容..

今天就算是流浪狗也是生命, 生命消失了只剩軀體時, 還要放任牠被車子繼續壓過嗎?

希望狗兒一路好走...

最後一句話, 給板上的某些人, 你可能很不喜歡小動物, 但也不必對愛護動物的人士大加攻擊,
說啥人命不如狗命這種話, 都是生命, 人類何德何能比其他生物高等?
姿勢多多 wrote:
吵啥麼吵誰叫那隻狗那...(恕刪)


這種情緒化的語言還是少講微妙

liquidgroove990 wrote:
這種情緒化的語言還是...(恕刪)


通常會撞死狗的,不外乎
1. 狗狗白目, 很靠近的時侯突然衝出來
2. 車速太快, 看到時連減速的空間也沒有

不只是狗會過馬路, 跑上高架橋, 人也會過馬路, 人也會跑上高架橋 (如果你常在聽警廣的話)
其實很多人的白目程度並不輸給狗, 以2.的原因撞死狗的, 其實也會有機會撞死人
開車還是慢點好, 小心點的好, 尤其是在晚上

roxknight wrote:
樓主的語氣令人反感使...(恕刪)


狗狗的生存環境也是被壓迫到, 狗狗也根本不懂啥叫做馬路不可以穿越...
你又尊重過狗狗的生命沒?

姿勢多多 wrote:
吵啥麼吵誰叫那隻狗那...(恕刪)


你哪天也被撞死時, 若路人也在旁說這種話你作何感想?
狗狗的生命就可以不用尊重是不是?
http://www.zhe-feng.com.tw/
這種文章太偏激了吧.....那像高速鐵路那種不時會撞上麻雀、鴿子的怎麼辦??有那個國家的鐵路是全線覆蓋柵欄圍籬阻擋動物的嗎??試想,如果你在路上用限速行駛,左邊是安全島,右邊是機車,後面緊跟著大卡車,前面有條狗或貓。請問你要往左閃?往右閃?還是緊急煞車??當然是維持現狀,心中祈禱為它默哀,然後開過去了.....
沒有人願意撞上無辜的動物,但是在這種情況下,就別無選擇了,難道你要用自己或其他人的生命去保住一隻小動物的生命?
沒有親眼目睹現場就別亂下這種情緒化偏激的文字當自己有天成為閃避動物而發生事故的受害者就知道該怎麼選擇了

dudance wrote:


通常會撞死狗的,...(恕刪)


沒錯~開車還是慢點好, 小心點的好, 尤其是在晚上
遇到這種事誰都不願意,要是真的遇到了也是要處理
...就這樣放任在現場也太不負責任了吧....
尊重生命有這麼難嗎?

車速慢一點有這麼難嗎?

樓主的文章重點應該是要請大家尊重生命

並且對自己做過的事要負責

也許樓主說到很多人的痛處 , 才會有這麼大的反彈

小弟可以理解有時候開車會有突發狀況

但是既然不幸撞上了 , 為小狗收拾善終讓牠一路好走有這麼難嗎?

還是諸公不敢面對自己所造成的遺撼?

若是怕因為處理狗屍而造成自己出事

那至少撥通電話通知清潔隊吧!!!

而不是完全事不關己的樣子...







很多事情都是一體兩面
而人們總是自以為是的用自己喜歡的角度去[詮釋]或是[分析]

如果這個世界上所有事情都可以用[二分法]來判定對錯的話
那或許早就是世界和平了

重點是
[那些流浪狗是怎麼演變成社會問題的?]

養狗的 是人類
放棄狗的 也是人類
撞死狗的 更是人類

很多養狗的人都有著無比的愛心
甚至把狗狗當作自己的親人來照顧
如果任何一個不相干的人用這樣一個[聳動]的標題和文字圖片
就可以抹煞所有養狗人的愛心

那麼真正令人髮指的 其實才是這種心態

正義感是絕對必要的
尤其在現在這個社會價值感混亂的時代
但是所謂的正義感不是[你們都是錯的只有我是對的]

我個人的看法
肇事逃逸駕駛和當初放棄狗狗的主人
都抓來各打一百大板
似乎這樣會比較公平些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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