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紅屁屁這樣騎 可以怎樣送他紅單???


BenSheets wrote:
不好意思 我還真的沒...(恕刪)

當我們白牌(我有一台)機車的路權被四輪侵門踏戶般的佔據時, 請問您在那裡?

別跟我說您沒看過連水溝蓋也被佔據過!
全面取消"禁行機車"政策,汽機車共享平面道路資源!
不過這台重機的方向燈似乎是裝飾用
一會左轉
一會右轉
也沒看他打過方向燈
"好像"就是"好像" 台灣"假大陸人"只會講"貌似" 貌似個鬼啦...... "立馬"... 馬上就是馬上 立什麼馬....
BenSheets wrote:
不好意思 我還真的沒...(恕刪)

法條你已經找到了
這個確定可以檢舉
我送過很多件汽車佔用慢車道(機車優先道)的
都成案

總之你要證明
他一直開在上面
但他不是要右轉或臨停
而是直直開走
這樣承辦員警就會告發了

一些人
分甚麼兩輪四輪白牌黃牌紅牌?
反正有惡意故意蓄意違規
檢舉就對了

搞啥車種
分來分去
要幹嘛?

違規的是人
廠牌不會自己違規
車種也不會自己違規
是上面的那個人

linpredator wrote:
法條你已經找到了這個...(恕刪)

其實這條法規是很莫名其妙的,
我想立法精神在於保障所謂機慢車的行駛路權,
所以規定四輪汽車不得連續行駛佔用,
但卻可以在白線的慢車道上合法停車佔用,
有的還畫停車格咧,
難怪門一開就撞倒一堆騎士,
紅牌車騎機慢車道跟這種相比簡直微不足道,
也不是什麼嚴重到危及生命財產安全,
只是規定被比照汽車而已,
況且以前還是合法的咧!

019G8 wrote:
基本上又是紅牌被放大了,在我眼裡重機還是機車,
只是台灣白癡官員把他定義為汽車,讓原本享受重機不受塞車影響,
變得需跟汽車一樣寸步難行。


但享權利時 可愛的重機又化身為汽車

真好 好處全拿

眼紅??? 還不趕快去買一台

NO PROBLEM wrote:
但享權利時 可愛的重機又化身為汽車

真好 好處全拿

眼紅??? 還不趕快去買一台...(恕刪)

好處全拿的是四輪以上的汽車,
有什麼汽車是不能上高速公路的?
基本上會說你這樣的話完全是中了政府的車種分流政策,
汽機車路權本同一源,重機只是擁有更完整路權的機車,
果然30年來的愚民教育成功啊!

tansywen wrote:
好處全拿的是四輪以上...(恕刪)

大型重機也是兩個輪子,再怎麼歸類也只是屬機車的一種,我沒重機,但我認同您的說法。
看完閣下的所有PO文,感覺上您真得符合冠上 "正義使者"的稱號.
您擁有憤世"忌俗"的情懷. 敢說一句您根本是仙人.您都不會違規.

如果該騎士沒礙到你, 還苦相逼?
如果您是靠檢舉維生. 那就另當別論..

祝 日安..


兩輪雙腳愛地球 用兩輪拓展視野,用雙腳愛護地球。 這就是我們的單車回憶

kalivn wrote:
看完閣下的所有PO文,感覺上您真得符合冠上 "正義使者"的稱號.
您擁有憤世"忌俗"的情懷. 敢說一句您根本是仙人.您都不會違規.

如果該騎士沒礙到你, 還苦相逼?
如果您是靠檢舉維生. 那就另當別論..

祝 日安..

...(恕刪)

靠檢舉交通違規維生?

對呀
檢舉一件交通違規
獎金一百萬

一天檢舉一百件
日收1億
月收30億
一年放年假五天就好
年收360億阿
超棒的

台灣沒有仙人
只要有騎車開車過的
都違規過

紅線靠到一秒鐘以上就是違規
限速40公里你41公里就是違規
差在有沒有被抓到而已

因為大家都違規過
所以違規都不要抓了
交通法規乾脆廢掉算了
tansywen wrote:
其實這條法規是很莫名其妙的,
我想立法精神在於保障所謂機慢車的行駛路權,
所以規定四輪汽車不得連續行駛佔用,
但卻可以在白線的慢車道上合法停車佔用,
有的還畫停車格咧,
難怪門一開就撞倒一堆騎士,
紅牌車騎機慢車道跟這種相比簡直微不足道,
也不是什麼嚴重到危及生命財產安全,
只是規定被比照汽車而已,
況且以前還是合法的咧!
...(恕刪)

有違規
就檢舉
或是通報110(警察來了 違規人就走了阿 那要怪誰?怪警察?怪政府?怪檢舉人?怪違規人?)
不然
講再多都沒用
甚麼車種廠牌的
根本沒相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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