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ARJORANA wrote:五個月內"才"檢舉近五百件,卻居然是全縣一整年檢舉量的五倍,就是這麼沒嚇阻力,違規民"眾"的才會多到能揪團的想在臉書要「抓到」這名「吃飽太閒的正義哥」~一個人在虎尾鬧區五個月的檢舉量比全縣一年的檢舉量多五倍,報導是說雲林縣的警察們全加起來不如一個,還是記者是住在虎尾下面發的虎懶新聞?...(恕刪) 五個月上百件五個月上千件就上新聞了喔01有個網友一年一萬件的怎麼都沒上新聞?
岩石 wrote:檢舉違規就叫作害人,哪為什麼不請立法院把所有法律全給廢除了,這樣就沒有人會被處罰,被判刑坐牢,這樣不就是皆大歡喜了.你想想如果大家都在馬路上隨便停車,或是把車停在你家門口,你連開車騎車或走路都很不方便,你會覺得如何?這年頭政府公務人員都是在消極怠惰,你看食米,食用油都再出包,交通警察也在放水,一切交通亂七八糟,你又會有何感想?你開車騎車如不違規,又何必擔心會被人檢舉而被開罰呢?,...(恕刪)
這些水準很差的台灣人,真的不知是怎麼做榜樣教育自己的下一代!媽,你闖紅燈耶?!乖兒子,這裏車很少,闖紅燈沒闖係!爸,這邊畫紅線,我們停這裏可以嗎?乖女兒,大家都這樣停,警察不會拖的啦!議員,什麼東西呀,我每天買菜都是這樣路邊隨便停的,停十幾年沒人敢開我的單子,這個月竟然有十幾張紅單,你幫我處理掉!大仔,你別生氣!我打個電話,馬上叫那個分局長通通給我消案掉!搞不清楚狀況!
一個人5個月的檢舉量達到千件雲林也有人五個月內檢舉近百件交通違規可見違規的人相當多 !!警察開罰單一向有獎金可以拿 那民眾檢舉的他還有發獎金嗎如果有那真是太不要臉了其次是為何有那麼多人違規 除了民眾守法精神不足外警察也要負大部分責任 長期怠惰忽視就是兇手之一另一凶手就是民意代表關說銷單
孤寂之狼 wrote:有民眾一天接到好幾張罰單,氣得罵祕密客「心理不正常」;也有人讚檢舉者是「正義魔女」,認為對的事就該堅持。...(恕刪) 一天接到好幾張的民眾才真的心裡不正常吧?? 連違規都不痛不養駕照買來的嗎!?沒水準的人才會被檢舉還反怪檢舉人
違規當然不對但是在指責同時有沒有想過大家會違規是誰之過?政府的交通規畫似乎缺失太多取締不嚴、停車格少、臨停禁止設計商家附近道路窄是否考慮依時段性變徒步區等等等……可以去規劃妥當方法搞好了人民守法,違規自然減少說真的此女還真吃飽太閒,她沒工作嗎?每天穿梭在車陣中,自己有無違規?(找到違規角度位置,拍別人違規?)如果是順便就算了,但很刻意就不足取,很怕哪天去宜蘭也中槍了警察明的來,因有公權力沒話說,何況執行前會規勸,不聽才開罰,減少民怨這種《刻意》來陰的,就讓人無法接受,連申辯機會都沒有,也難怪惹人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