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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舉達人被批 「卑鄙陷害」


孤寂之狼 wrote:
謝姓男子投訴,八月十...(恕刪)


其實這篇要講也很簡單

如過那個車主拿出來的違規照片是拍車頭照 那麼真的就是這個檢舉者故意害人違規後回頭照


如果車主拿出來的違規照片卻是拍到車尾車牌 那麼 只是證明檢舉者不是那個違規害人的





不過大部分這種行進中違規照片幾乎都是拍車尾車牌




孤寂之狼 wrote:
謝姓男子投訴,八月十...(恕刪)


先不管是不是被設計的,如果前因後果真是如此還被檢舉,誰會服氣阿

就真的是被擋住了才被迫停在機車停車格,我騎車比開車時間多,也知道會體諒開車的人

不知道偽正義魔人再炮甚麼

真理之手 wrote:
不知道你是看不懂內文...(恕刪)


重點是汽車駕駛沒有闖紅燈然後被檢舉,我覺得台灣真的有病

joey888 wrote:
我個人討厭這種自以為的"檢舉達人"
自以為正義
只會躲在暗處傷人
美曰其名為了交通甚或至救人
其實只不過弭補內心的缺陷而已
瞧不起+討厭


完全認同+1
找條雙黃線單向單線道 與前車保持相當的距離 再以時速30的速度行駛 應該就有得檢舉了

只有等到一堆人被開單 社會上出現一堆不滿的聲音

無能的政府才會願意來檢討

對於那些常po文說又寄了幾件又成案了幾件的網民

及早檢查 及早治療
我個人討厭這種自以為的"檢舉達人"
自以為正義
只會躲在暗處傷人
美曰其名為了交通甚或至救人
其實只不過弭補內心的缺陷而已
瞧不起+討厭

--------------------


+1

我也討厭死了他們,

他們老是為了檢舉違規,

晚上不睡覺,浪費自己一堆時間,整理影片,照片,

常常連老婆也生氣,幾度引起家變,

還自己花錢買器材,花錢還看不到,

直接的好處,回饋自己身上,



美其名為了交通甚或至救人,

但做的事情,就和很多社會好心人士一樣,

默默進行不求回報,

默默捐款不求回報,

默默救流浪狗不求回報.....一樣,

只會"偷偷"的進行,

真是讓人,邊搖著頭說傻瓜而已....



只會暗處"傷人"

去傷[愛違規]的人的荷包,

讓[愛違規]的人不要去傷到,

你,我,他...的家人被[愛違規]傷到,撞到,害到....


那些你,我,他,的家人,檢舉者呀,

你又不認識,干你[檢舉者]屁事呀~~


就像那些幫助弱勢家庭,事故家庭,受傷流浪狗的人一樣,

那些人你又不認識,也干你[好心人]屁事呀~~


說穿了,那些"默者"

其實只不過弭補內心的缺陷而已,

弭補內心的[一絲尚存的正義,良心,好人心...]無處發洩的缺陷,缺口~~

所以只能選擇 [默默進行不求回報]




瞧不起+討厭 那些[默默進行者]

因為看到你捐款助人,而不是送給他,所以瞧不起+討厭你,

因為看到你救受傷流浪狗,可能會讓丟掉的狗跑回家找丟狗的人,

所以主人,傷動物者,瞧不起+討厭你,


因為看到你檢舉違規車,這樣下去,遲早有一天,找上愛違規的大戶,所以瞧不起+討厭你,

因為看到你檢舉違規車,上次違規罰單寄上門,可能就是你,所以瞧不起+討厭你,







所以瞧不起+討厭 那些[默默進行者],

因為沒有任何看得到的回饋,


反而那些[愛違規] ,比較讓人配服,

無拘無束,想怎麼樣開車,就怎麼開,多自由呀~~


反而那些[愛嘴砲成性的人] ,比較讓人配服,

無拘無束,想怎麼樣嘴砲,就怎麼嘴砲,多自由呀~~


那些檢舉者呀,反駁講話時,還一本正經的講道理勒,還搬法條勒,

像[愛嘴砲成性的人] 自由自在,無拘無束,亂扯一通,不好嗎...

嘴砲最多就嘴爛而已麻,有什麼了不起的.


所以那些檢舉志工呀,

大家不要做好事,做好人了,

大家一起[違規] [嘴砲] 吧,

頂多被其他很多的用路人詛咒,

頂多嘴爛而已麻~~


ps:但是不要給我[黑名單],因為[嘴砲]的人,

最怕"大家"都給他[黑名單],這樣沒地方,也不能[嘴砲了]

[黑名單後],這樣嘴砲,就反而不能[弭補內心的缺陷了]

拜託啦~~各位好心的大爺們~~

好心不要用在好的地方,要用在充滿缺陷的小小心靈,嘴砲者身上呀



註:引言只是有感而發,上文沒有針對誰.真的有的話,最多就是針對那些好心人而已.勿對號入座.


文斌 wrote:
+1

我也討厭死了他們,

他們老是為了檢舉違規,

晚上不睡覺,浪費自己一堆時間,整理影片,照片,

常常連老婆也生氣,幾度引起家變,

還自己花錢買器材,花錢還看不到,

直接的好處,回饋自己身上,



美其名為了交通甚或至救人,

但做的事情,就和很多社會好心人士一樣,

默默進行不求回報,

默默捐款不求回報,

默默救流浪狗不求回報.....一樣,

只會"偷偷"的進行,

真是讓人,邊搖著頭說傻瓜而已....



只會暗處"傷人"

去傷[愛違規]的人,

讓[愛違規]的人不去傷到,

你,我,他...的家人被[愛違規]傷到,


那些你,我,他,的家人,檢舉者呀,

你又不認識,干你屁事呀~~


就像那些幫助弱勢家庭,事故家庭,受傷流浪狗的人一樣,

那些人你又不認識,也干你屁事呀~~


說穿了,那些"默者"

其實只不過弭補內心的缺陷而已,

弭補內心的[一絲尚存的正義,良心,好人心...]無處發洩的缺陷,缺口~~

所以只能選擇 [默默進行不求回報]




瞧不起+討厭 那些[默默進行者]

因為看到你捐款助人,而不是送給他,所以瞧不起+討厭你,

因為看到你救受傷流浪狗,可能會讓丟掉的狗跑回家找丟狗的人,

所以主人,傷動物者,瞧不起+討厭你,


因為看到你檢舉違規車,這樣下去,遲早有一天,找上愛違規的大戶,所以瞧不起+討厭你,

因為看到你檢舉違規車,上次違規罰單寄上門,可能就是你,所以瞧不起+討厭你,


所以瞧不起+討厭 那些[默默進行者],

因為沒有任何看得到的回饋,


反而那些[愛違規] ,比較讓人配服,

無拘無束,想怎麼樣開車,就怎麼開,多自由呀~~


反而那些[愛嘴砲成性的人] ,比較讓人配服,

無拘無束,想怎麼樣嘴砲,就怎麼嘴砲,多自由呀~~


那些檢舉者呀,反駁講話時,還一本正經的講道理勒,還搬法條勒,

像[愛嘴砲成性的人] 自由自在,無拘無束,亂扯一通,不好嗎...

嘴砲最多就嘴爛而已麻,有什麼了不起的.


所以那些檢舉志工呀,

大家不要做好事,做好人了,

大家一起[違規] [嘴砲] 吧,

頂多被其他很多的用路人詛咒,

頂多嘴爛而已麻~~


ps:但是不要給我[黑名單],因為[嘴砲]的人,

最怕"大家"都給他[黑名單],這樣沒地方,也不能[嘴砲了]

[黑名單後],這樣嘴砲,就反而不能[弭補內心的缺陷了]

拜託啦~~各位好心的大爺們~~

好心不要用在好的地方,要用在充滿缺陷的小小心靈,嘴砲者身上呀



註:引言只是有感而發,上文沒有針對誰.真的有的話,最多就是針對那些好心人而已.勿對號入座.



...(恕刪)




應該是那些網路酸民跟違規慣犯
腦袋要去檢查...

繼續酸阿
檢舉人又不會痛
也沒錯啦
喜歡違規的人,是無藥可救的
連治療的錢都省了(不過其他的部分可省不了)

老是在這嘴砲來嘴砲去的真的是蹉跎光陰
嗆來嗆去,也不會改變甚麼

抱怨是改變不了現實的

人性本惡,違規念頭誰都有(我也一樣),差異只在會做或不做
有人能克制的了,有人卻忍不住,道理就是這麼簡單

fanrien wrote:
也沒錯啦喜歡違規的人...(恕刪)


先別管酸民了 請問被檢舉人有闖紅燈了嗎
Hyde671 wrote:
先別管酸民了 請問被檢舉人有闖紅燈了嗎...(恕刪)

有一種東西叫做原文...
孤寂之狼 wrote:
謝姓男子投訴,八月十七日下午開車經過中市美村路一段、五權街口,打算搶黃燈過馬路,原本停在右前方路旁的黑色轎車突衝出擋住其去路,然後搶黃燈左轉,害他的車卡在機車停等區,黑車左轉後繞了一圈,又開回對向車道離開。上月他收到罰單及舉發照片,看到照片拍攝角度,研判黑車駕駛「設計」他違規且蒐證,憤而向警方申訴。

由於謝男當天的行車記錄器畫面已遭覆蓋,他要求警方調閱附近路口監視器,但監視器未拍到事發狀況,加上檢舉人提供謝男違規照片事證明確,警方仍依法開罰。

下面是重點~~
潘仕能表示,民眾舉發交通違規若有惡意攔車行為,恐觸犯《刑法》強制罪;若行人衝至車道上拍照影響交通,可依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處三百元罰鍰。律師呂勝賢說,即使檢舉人拍攝時違規,但照片仍具法律效力,警方一樣可開罰。

簡單講故意擋車還是導致對方違規還是自己為了檢舉別人而違規,被檢舉的人被開的罰單還是有效的~~
...(恕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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