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獄吏~ wrote:
相信很多用路人常常收...(恕刪)
你在停止線前就已經是紅燈了
闖過停止線往前開 當然100%是闖紅燈阿
行經路口請減速 遇到黃燈就快停止
閃黃燈是提醒未過停止線的車輛先停 以及已過停止線的人盡速往前
這根本就不是啥莫名其妙的罰單 只是你忘記交通規則而已
你這不就跟平交道那個爭議依樣嗎? 都賭那個柵欄不會太快放下 趕快衝過去闖平交道
完全忘記交通規則有規定 當平交道燈亮起時就該停住了



好吧 給你一點心安平靜
你申訴不成功的理由不是你沒違規 而是你沒證據
你的理由
燈號才剛切換
黃燈號誌出現不到2秒, 立刻轉紅燈
50公里時速 不及做煞車的動作
你上述的理由只要回你一句話就好 『沒證據』
搞不好你是紅燈三秒後看到前面車已經開走 然後跟著闖 前面那台以及對象那台車也跟著收到一張罰單
當然我說的這些也只是杜撰妄想而已
我要說的是你沒有證據證明你的理由 那麼唯一的行政處理方式就是跟著唯一的證據『違規相片』
而運行 而不是順著你的『沒有證據可佐證的理由』而走
下次請記得把行車影像的資料留存 這樣才有可能申訴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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