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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車糾紛請求幫忙


MARJORANA wrote:
夭壽喔~~
撞的這麼嚴重,沒做個腦部斷層掃瞄,至少也要做個頸部脊椎X光....以防日後中風或癱瘓的風險!!...(恕刪)


家屬答禮?
1.建議車主保個第三人責任險(主要是賠對方的人跟車輛),約4~5千元,看保障大小而有增減.

2.需注意對方是否有會上Mobile01? 內容不宜有對對方不好的文字. TKS~

惡使天魔 wrote:
小弟第一次在版上發言...(恕刪)


老實說苦主大大,看了您的影片

小弟認為您要肇責0有點勉強 (除非對方真的人很好全賠你)

1.你在小巷子的開車方式有問題 一般而言行經路口

您的腳是應該放在煞車上 隨時準備煞車 而不是在油門

我看您從車出來到被撞的時間 煞車是踩的有點慢 也沒有按喇叭

可見您是沒有心理準備會有車子出來


2.路口都有鏡子 但兩造也都沒看鏡子


3.我不敢說換做我或其他人,會不會被撞,但您第一時間沒煞,喇叭也沒給他下去

我是認為2:8比較合理 3:7對您不公平 1:9可能有點難

板主出事的地方應該是屬於私人土地,會變的很麻煩。
你說的,偏向於事發前的防禦駕駛
請不要陷入沒有防禦駕駛反而是錯的漩渦裡

轉彎出來沒看就是沒看,為何不是該轉彎駕駛腳放煞車踏板
看鏡子,按喇叭
放慢速度確認安全?

今天轉彎衝出來撞到的是汽車
如果是人,或者推著小朋友的父母
請問你要誰把腳放在煞車踏板上?

dtslim wrote:
老實說苦主大大,看了您的影片

小弟認為您要肇責0有點勉強 (除非對方真的人很好全賠你)

1.你在小巷子的開車方式有問題 一般而言行經路口

您的腳是應該放在煞車上 隨時準備煞車 而不是在油門

我看您從車出來到被撞的時間 煞車是踩的有點慢 也沒有按喇叭

可見您是沒有心理準備會有車子出來


2.路口都有鏡子 但兩造也都沒看鏡子


3.我不敢說換做我或其他人,會不會被撞,但您第一時間沒煞,喇叭也沒給他下去

我是認為2:8比較合理 3:7對您不公平 1:9可能有點難

fanrien wrote:
你說的,偏向於事發前...(恕刪)


沒防衛駕駛當然有錯阿 以影片來看 他明顯慢了

因此以肇責來說 樓主大大負擔的比較少

而轉彎車也完全沒有防禦駕駛就衝出來

若再一般道路上絕對肇責較大

了解嗎??

您想在不幸出車禍時得到肇責0

一是您遵守規則行車且做到防衛駕駛
二是您有不錯的運氣在該事件中讓對方無可挑剔
請有點自己的想法,不要被恐龍法官/檢察官長期下來的錯誤判斷而洗腦
路權是建立秩序的一個手段罷了

http://www.mobile01.com/topicdetail.php?f=294&t=2981568&p=1

這才是符合公平正義的判決

<<而轉彎車也完全沒有防禦駕駛就衝出來>>
轉彎車轉彎前要注意左右來車,這是他該做的,規則也訂得很清楚,跟防禦有何關聯?
觀念/用詞要再加強一下


連人家腳有沒有放在煞車踏板上都能被你腦補說嘴 


dtslim wrote:
沒防衛駕駛當然有錯阿 以影片來看 他明顯慢了

因此以肇責來說 樓主大大負擔的比較少

而轉彎車也完全沒有防禦駕駛就衝出來

若再一般道路上絕對肇責較大

了解嗎??

您想在不幸出車禍時得到肇責0

一是您遵守規則行車且做到防衛駕駛
二是您有不錯的運氣在該事件中讓對方無可挑剔
感謝各位大大的意見…
就沒法子逐一答謝了

先說一下今天調解的結果
最後以雙方總金額的二、八拆帳處理結束
我為何要妥協呢?不努力爭取看看一、九或是完全的對方全賠呢?

1.由於對方有保全險,再多次的調解或上法院,對方都只需要派保險員出面即可,但我為了要出席需要次次請假,雖然特休已達14天了,不過今年也只剩4天了,拖長時間,並沒有太大的好處,而且對方根本也不痛不癢

2.雖然老婆有受傷,不過也只是個皮外小傷,刑法也不可能判對方多重的金額,就更不可能留下案底之類的問題了

3.看到事故示意圖,居然畫成了對方的車頭撞我的車頭位子??雖然當場抗議,但是調解委員還是在打圓場,說後面還有事故的照片?真的搞到法院,我們偉大的法官大人是會看完示意圖就草草的判了3、7還是真的會細細的看完每張照片呢?我也不知道


所以本件事情給我上了一課就是

1.開車上路,出了事,沒有絕對無責這種事

2.就算開車再安全、小心,還是多加點錢保個碰撞險,被對方撞了至少有保險公司會幫你處理相關事宜

3.保了全險,只需要小心不要撞死人,其他萬事OK,被撞的人還要自認倒霉付錢修車

以上

果然是不符公平正義 XD
就是吃定會讓步怕麻煩的人
所以多半都會自認倒楣,吃點虧快點結束就好

長久下來就變成種慣例了...悲哀


惡使天魔 wrote:
1.開車上路,出了事,沒有絕對無責這種事

2.就算開車再安全、小心,還是多加點錢保個碰撞險,被對方撞了至少有保險公司會幫你處理相關事宜

3.保了全險,只需要小心不要撞死人,其他萬事OK,被撞的人還要自認倒霉付錢修車

以上

fanrien wrote:
果然是不符公平正義 ...(恕刪)


這位大大您的觀念 是太理想化了

現實就是如此 我的話或許不重聽

也只是提醒原PO大大 小巷子的開法是有瑕疵的

你PO那網址我也有看過

那事情差很多你也拿來比 有點腦子好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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