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overay wrote:
那什麼才叫逼車?
難不成像前面樓說的一樣,要碰撞?
還是要蛇行一下?還是要攔人下來?
才符合你說的逼車?
那什麼才叫超車?
難不成還要先去博筊 還是要在車上裝個大聲公先問前方車主我現在想要超車了 請問可以超嗎?
才符合你說的超車嗎?
你可以說對方超車時間點跟地點不恰當 我可認同
但不要只是裝了行車紀錄器就認為自己路權變大
看到別人不是自己認為或是理想的開車方式就以為自己被迫害而想舉發別人
superbuy wrote:
那什麼才叫超車?
難不成還要先去博筊 還是要在車上裝個大聲公先問前方車主我現在想要超車了 請問可以超嗎?
才符合你說的超車嗎?
汽車超車及讓車時,應依下列規定:
三、欲超越同一車道之前車時,須先按鳴喇叭二單響或變換燈光一次,但不得連續密集按鳴喇叭或變換燈光迫使前車允讓。
汽車駕駛人超車時,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新臺幣一千二百元以上二千四百元以下罰鍰:
四、未經前行車表示允讓或靠邊慢行,即行超車。
superbuy wrote:
看到別人不是自己認為或是理想的開車方式就以為自己被迫害而想舉發別人
不是樓主自己認為,而是國家規定
那台Freeca超車的方式,就是違規的
三、在前行車之右側超車,或超車時未保持適當之間隔,或未行至安全距離即行駛入原行路線。
四、未經前行車表示允讓或靠邊慢行,即行超車。
wetty wrote:
這是規定,你不知道嗎...(恕刪)
大家對交通法規有一些誤解
首先 路肩非道路 除非主管機關開放 否則不能通行任何車輛
而一般道路並未設置"路肩" 所以根本沒有所謂的"路肩超車"
影片中的交通標線標示的是雙向各二車道 單一方向內側是快車道 外側是慢車道
只要內側車道上沒有標示禁行機車 機車依法可以內外兩車道
所以影片上不論兩輪四輪路權都一樣
再來影片上沒有任何證據說明休旅車"違規超車"
只看到休旅車是由慢車道超越前方重機後換到快車道
休旅車跟前方的重機並非行駛於同一車道 故無所謂違規超車
而根據法規由右方超車是違法行為
但是所謂的"右方超車"必須清楚看到休旅車先由內側車道換至外側車道後再切回內側車道
畫面並沒辦法證實這件事情
休旅車只要說自己是行駛於慢車道 超越後再"換"到內側車道就好了
法規就是這樣寫的 很遺憾 你不認同也不行
那這樣休旅車難道沒有違規嗎
依照影片可以有三種可能的違規認定
1. 插入連貫的車流
2. 未保持安全距離變換車道
3. 任意行駛於兩車道
第1和2點因為沒有明文解釋何謂安全距離 何謂連貫車流 所以常常有爭議
而第三點由影面上來看 外側慢車道寬度不足以行駛四輪汽車
休旅車明顯是跨越兩車道在行駛
一般情況下是不可能 但是剛好前方是機車 所以擠的過去
所以大概只有第三條有機會 前兩條很可能會申訴成功
lacuna0517 wrote:
只看到休旅車是由慢車道超越前方重機後換到快車道
lacuna0517 wrote:
休旅車明顯是跨越兩車道在行駛
那台Freeca並不是overpass樓主後,才做變換車道的動作,
而是和樓主並行時,就跨著白線在開車,之後並切入樓主正常直行的路線
lacuna0517 wrote:
休旅車只要說自己是行駛於慢車道 超越後再"換"到內側車道就好了
路肩,還是慢車道,要看那條白線是10cm還是15cm
個人經驗中,那樣的路段,應該是路肩
就算白線外側是慢車道,(四輪)汽車利用慢車道超車,也不符合規定:
『四輪以上汽車在劃有快慢車道分隔線之道路行駛,除起駛、準備轉彎、準備停車或臨時停車,不得行駛慢車道。』
如果Freeca凹說他不是超車,他的行為是:慢車道->快車道
變換車道,還是要讓直行車先行:『由同向二車道進入一車道,應讓直行車道之車輛先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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