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車最主要的問題是到了路口前,前車轉彎,他從前車旁邊鑽出來如果機車不應該在前車還沒完成轉彎前,就鑽出來那麼汽車呢?許多汽車也是如果前車要轉彎,他就從旁邊鑽出來如果今天和樓主發生事故的,就是一台鑽出來的汽車,大家以為如何?
其實我看影片...覺得最糟糕的是...對向那台白色休旅車看起來是單向2線道+慢車道,對向最慢車道上有計程車和小貨車(可能是要右轉),內側的兩台車在等待左轉,外側車道應該只能直行在路上很不喜歡遇到這種在直行車道上插隊左轉的,樓主可能因此以為對向直行車被白色休旅車擋住,可以趁這個空檔左轉,沒想到有台機車就這樣鑽出來
這個真的很難判, 直行車路權比較大是一定的, 但汽車在轉彎前已經有停下來觀察判斷路況, 機車是從兩車道間衝出, 有沒有路權就很難講了, 汽車車主可以主張機車先未依規定車道行駛, 才造成車禍, 也許有機會拗成責任比 50:50 or better. 恐怕要上法院讓法官判了 @@
鍾老爺 wrote:之前上過南區車禍鑑定小組的一位老師的課,"轉彎車須讓直行車先行"這是大家都知道的,但是,提問:轉彎車要讓到什麼程度呢?老師答:讓到沒出車禍為止!!! 我的標準是:不要讓直行車有煞車、減速的動作。
Esquires wrote:事發經過如行車紀錄器...(恕刪) 樓主真的很衰... 小弟住天母這裡確實無左轉方向燈號誌,一般經過這邊都會有交警指揮,沒有交警就是自己過了.看影片根本是摩托車的問題,你都已經確認車況開始轉彎了,卻突然殺出一台摩托車只能說樓主在法院裡必須要強勢一些也還好妳有行車紀錄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