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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北德行東路十字路口車禍

南部還有機會厚臉皮凹凹看,
台北市100%肯定會判汽車全肇責.
機車最主要的問題是到了路口前,前車轉彎,他從前車旁邊鑽出來

如果機車不應該在前車還沒完成轉彎前,就鑽出來

那麼汽車呢?

許多汽車也是如果前車要轉彎,他就從旁邊鑽出來

如果今天和樓主發生事故的,就是一台鑽出來的汽車,大家以為如何?
騎摩托車的也有問題

在路口鑽車縫出來還騎那麼快

自殺式攻擊??
其實我看影片...覺得最糟糕的是...對向那台白色休旅車

看起來是單向2線道+慢車道,對向最慢車道上有計程車和小貨車(可能是要右轉),內側的兩台車在等待左轉,外側車道應該只能直行

在路上很不喜歡遇到這種在直行車道上插隊左轉的,樓主可能因此以為對向直行車被白色休旅車擋住,可以趁這個空檔左轉,沒想到有台機車就這樣鑽出來
這個真的很難判, 直行車路權比較大是一定的, 但汽車在轉彎前已經有停下來觀察判斷路況, 機車是從兩車道間衝出, 有沒有路權就很難講了, 汽車車主可以主張機車先未依規定車道行駛, 才造成車禍, 也許有機會拗成責任比 50:50 or better. 恐怕要上法院讓法官判了 @@
我判斷大概90%以上的肇責...對於汽車
之前上過南區車禍鑑定小組的一位老師的課,
"轉彎車須讓直行車先行"
這是大家都知道的,
但是,提問:轉彎車要讓到什麼程度呢?
老師答:讓到沒出車禍為止!!!
鍾老爺 wrote:
之前上過南區車禍鑑定小組的一位老師的課,
"轉彎車須讓直行車先行"
這是大家都知道的,
但是,提問:轉彎車要讓到什麼程度呢?
老師答:讓到沒出車禍為止!!!

我的標準是:不要讓直行車有煞車、減速的動作。

Esquires wrote:
事發經過如行車紀錄器...(恕刪)

樓主真的很衰... 小弟住天母這裡確實無左轉方向燈號誌,一般經過這邊都會有交警指揮,沒有交警就是自己過了.
看影片根本是摩托車的問題,你都已經確認車況開始轉彎了,卻突然殺出一台摩托車
只能說樓主在法院裡必須要強勢一些也還好妳有行車紀錄器
如果判樓主100%, 那車到底要怎麼開??
要等對面左轉的轉過再開, 好避免視線死角嗎? 那不就永遠開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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