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asonhuang1000 wrote:請問用行車紀錄器拍下...(恕刪) 沒獎金...但你可以想辦法變成包商....因為 我今天收到回覆.....我呆了...連這也能外包.......警察局交通警察大隊交通違規告發案件委外廠商建檔中難怪 22K 不意外舉例公家給 35K / 人包商包下給 25k / 人
動作:檢舉目標:超速車輛原因:被超車大哥,你的觀念要改了,姑且不論你是不是在內側車道究竟是太多人超速,還是你太慢??這就好像開在高速公路,認為大家都逆向,結果是自己逆向的這個笑話一樣很多事情真的不像其表徵,背後是有真正原因的jasonhuang1000 wrote:請問用行車紀錄器拍下...(恕刪)
toxic wrote:您多年以來,以95km/h行駛,(95-10=85)在加上您說 "難怪高速公路上超速車輛多如牛毛"這才是您發這篇文的真正想法吧?!...(恕刪) 不管在 ptt 還是 01,樓主這種觀念還滿多人反對的。如果自認已經是速度上限,就看不得別人超車,這樣只會讓自己的心情不開心罷了!如果真的很想取締超速,看不得任何違規的話,還是循正軌去考(交通)警察吧!興趣結合職業,最令人羨慕了。不過如果是想要獎金,恐怕考警察就沒用了,倒是可以去請願,要求立委修法提供檢舉獎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