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6

請教各位:後方騎士犁田,要右轉的前車有責任嗎?

family5s wrote:
事件發生在7/10,當時打右轉方向燈後等待行駛至入口要右轉時,突然聽到一陣煞車聲,發現後方騎士犁田,車不右轉了並直行過路口後靠邊停!當時有停車查看騎士狀況,其他騎士協助報警叫救護車送醫,警察說有因果關係,於是有留下來!騎士有多處擦傷但X光檢查無異狀,繳了急診費(收據對方拿走)做筆錄後便離開醫院了.今天有收到車禍調解通知單,8/1要就此事協調(期間並無接到電話,也沒有申請鑑定報告!).車有保險,但今天才通知保險公司.

請教各位:後方騎士犁田,要右轉的前車有責任嗎(無碰撞)?(恕刪)


機車騎士自己騎太快就算了
沒保持安全距離,那就算了
輪胎又差...又愛騎快
死好阿


樓主在轉彎前已經先打方向燈了,也不是忽然打!
也不是忽然就給你轉過去,機車騎士還要怎麼樣呢?
況且那個機車騎士還蠻遠的耶...這樣都煞不住...靠~輪胎是多爛阿?


每次我開車轉彎都會遇到這種愛衝的屁孩
就已經先打方向燈關門了,也看後面機車還很遠,要慢慢轉的時候,總是會有人喜歡加速鑽那小縫
繞過你右邊之後,再繼續直行
每次都想問~這樣比較安全逆?

我自己也騎機車,我遇到前車以先打方向燈要右轉這種狀況
我都慢慢至左線然後繼續直行

樓主辛苦了
MARJORANA wrote:
我如果開車要右轉,我...(恕刪)


有個問題,如果你關門了
他還是煞不住,撞到你(因為他本來就很快,跟影片中的那個機車騎士一樣)...結果你還要負責嗎???
(如果你沒後行車紀錄器的話)

我覺得不管你關不關門 三寶就是三寶
有些人就是愛騎快!

我在台北開車還看過更誇張的

我也是一樣,右轉至右線,就像你說的~關門了...

結果機車...騎上人行道(有些人行道比較低,或有斜波可以上)繼續給你鑽右邊超車之後 繼續直行

唉~
遇到這種 我會選擇跟影片的樓主一樣
後照鏡看到明明前車已經要右轉那種騎很快的!停下來~就先讓他,不關門
但是...他還自摔,真不知道該怎麼樣了


你關門了,他貼上來撞你,之後不知道怎麼輝
不知道會不會拿 右轉車沒禮讓直行車來說嘴...


family5s wrote:
事件發生在7/10,...(恕刪)


小弟親人曾發生過,
騎車行經路口時,橫向車輛直接右轉至他前方,
他一緊張煞車按下去就犁田了,
對方大概也沒注意到,
就直接車開了走了.

到警察局要報案,
被警察嗆說,對方又沒肇事,是你自摔沒辦法報案!


從影片看來,尊夫人只是打了右轉燈準備右轉,
並未因已經右轉佔用了他前方車道.
而且他騎的看起來還是路肩,非機車專用道,
理論上應該沒肇責才對!

上調解會心平氣和跟對方說看看,
替他負擔了醫藥費已經不錯了,
如果他想獅子大開口,
時間多就跟他耗吧!!
前言:没碰撞也有可能會有責任

這個案例:我認為前車無貴任

第一:很早就打方向燈了,超過規則規定的60公尺,(目測)

第二:該路段只有單一車道,所以尊夫人在這個車道右轉,絕對沒有錯,(右側屬道路邊緣,非車道)

第三:摔車時,前車尚未侵入機車路權(影片角度看起來應該是這樣)

建議:還是先關門比較好,保障自身和別人安全
我覺得要看車子右邊實線以外算不算車道還是路肩,是路肩的話這樣彎並沒有錯呀

我覺得這樣的雙邊單向都只有一個車道,這樣彎才是對的阿....而且樓主也沒有突然彎說,在影片30秒就打方向燈

到35秒才到路口要開始彎....雖然轉彎車路權小要讓直行車....我覺得重點是目前沒碰撞到

要看樓主有無應注意而未注意(轉彎時有無先看後照鏡和轉頭看死角,不過此例轉頭應該是看不到,因為還未到死角,看後照鏡應該是能看到機車,這時有無做煞車動作,如果有,那我想不應該有肇事責任才對,因為這樣可能純粹就是機車可能車速過快,或是無注意前車要轉彎,而造成自己過度緊張來不及煞車摔車吧..)
正常來講...前車當然有責任...
但是影片會說話!!
這摔的太好笑太有才了!!!
如果這機車一發動一出門就摔了..是不是也要怪右轉車呢????
距離差太遠了吧???
不會是自摔騙賠償吧??
又是個2邊都對~2邊都錯的問題

自己騎機車不注意要怪誰?

禮讓直行車?最好是這樣你可以有機會轉彎...

真懷疑講這種話的~~會不會開車?

去找法律相關的顧問談談看吧,反正有影片佐證,再拿法條出來講,對方也要知難而退。不過最好多點人陪著去調解會,氣勢才夠,免得一個女人被對方嗆聲就怕了。
大家一起來旅遊
這條路只有單向單線道.所以騎士行駛於路肩
今日他行駛於車道內.遇到是正前方的就是苦主開的車.而不是正前方毫無車輛行駛的路肩
自然就沒有所謂的轉彎讓直行問題.因為只有一個車道
family5s wrote:
事件發生在7/10,...(恕刪)

30秒打方向燈,35秒機車摔倒。沒算錯的話以40km/h就是1秒11.1公尺,5秒算55公尺就好。
有盡到提早告知義務了。所以交通部都不修正交通法規,只叫汽車靠內側機車靠右,
卻變成汽車不會進入右側車道再右轉反而是在內線右轉,光這條有得吵。
但上法院應該也沒事(有提早打燈且對方未注意前方路況有車速過快嫌疑),
只是以後要注意不要太聽交通部講的鬼話,轉彎不要只打燈看後照鏡也要轉頭確認死角,
提早打燈切到右邊車道並"縮小右方空間"(因應台灣狀況)右轉才是正確的。
我騎機車右轉到後來都這樣封死右邊空間(有遇過不怕死的從我和電線桿中間超車,夠帥氣吧)
任何問題均可反應及討論,但不要罵髒話, 罵髒話不能解決問題,上法院和街頭抗爭才行。 該文會先他X的移動至資源回收區, 請發文前再多長眼睛。
  • 16
內文搜尋
X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請輸入您要前往的頁數(1 ~ 16)
Mobile01提醒您
您目前瀏覽的是行動版網頁
是否切換到電腦版網頁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