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3

這車禍難不成還是我的錯??

車禍案件若要提告的話需至事發地轄屬派出所備案,由該受理派出所送出提告書(名稱不太確定)
記得要在30天後取得初判表在去備案

之後依流程會先送調解委員會,
若雙方對於初判有疑慮可以在此流程要求重新鑑定交通事故表,
這時就可以省下鑑定費用3000

不過這就會額外多跑一個地方,但該單位名稱我忘了...
該單位裡面會有一個會議室,裡面有好幾位鑑定員,會在放投影片後對雙方做出提問
這部分流程結束後會再送至法院階段,雙方接下來會等好一段時間才會收到傳票

依傳票時間報到並不會馬上就做判決,一開始會先進去報到
但法官還是會要求先去調解室做調解,若這時再去調解還是不成才會正式處理

小弟個人是搞到流程快跑完,在最後一次調解對方才肯陪償
中間弄下來真的花了不少時間.....而且最後也不是一次付清,還要求要分期....
想說算了能拿到我的陪償就好..
  • 3
內文搜尋
X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Mobile01提醒您
您目前瀏覽的是行動版網頁
是否切換到電腦版網頁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