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惡意逼車危險駕駛


orcer wrote:
由74快官交流道近入...(恕刪)


遇到神車請遠離它
450D+10-22+17-55+18-55+55-250+430EXII

熊吉 wrote:
蓄意挑釁的車是台灣和泰豐田Toyota Wish

希望要買和泰豐田的人能夠搜尋到這篇。

一定要讓和泰豐田的銷售量下滑!


這是人的問題跟車有什麼關係??

這樣也能牽拖...
變換車道未打方向燈也可以檢舉

記得國道跨越槽化線是罰3600的樣子??

這片可以把"變換車道未打方向燈"與"跨越槽化線"分成多件分別檢舉~
這應該是跟駕駛人有關吧~~請不要再推跟哪間車廠出的車有關~~別讓人看不起你的文!!
照你這論調~~~全台灣沒有一台車子能夠買了
每一品牌都有過這些鳥人....包含你的裕隆
熊吉 wrote:
蓄意挑釁的車是台灣和泰豐田Toyota Wish

希望要買和泰豐田的人能夠搜尋到這篇。

一定要讓和泰豐田的銷售量下滑!

orcer wrote:
我預切入中間車道,我有在照後鏡上面看到此車,離我約100~200公尺遠,它一只閃我遠燈
因為車距很遠不已為意,我就切進中線車道,此時惡夢就來了,多次蓄意並行,有故意要擦撞意圖入...(恕刪)


事出必有因,沒事對方幹麻來玩你?

根據你的敘述,你切車道前對前都在閃燈了
雖然文中沒有判斷對方的車速,但想必wish的車速比你快才會閃燈警示
以150公尺來計算,若對方120km/h,而你105km/h
結果你不理他,就對方而言,你強行切入中線,可能會造成wish必須急煞車而惹惱他
依文中敘述,如果只有100公尺的話,那距離更短

我每天國道通勤,最討厭的就是這類車
明知道後方車比你快,卻硬是要切入擋道
尤其是交流道上來的車,更扯的是連續跨到中線來再慢慢加速
你在變換車道時,難道不會判斷一下後方車速?

以我的觀念,後方車如果是150公尺這樣的距離,而且比我快,我一定會讓行
這是駕車基本的禮儀




characters wrote:
(恕刪)以150公尺來計算,若對方120km/h,而你105km/h
結果你不理他,就對方而言,你強行切入中線,可能會造成wish必須急煞車而惹惱他
依文中敘述,如果只有100公尺的話,那距離更短
(恕刪)


若是速差120-105=15km/h,前後兩車每秒接近的距離是15000/3600=4.17公尺,150公尺要花36秒耶!

如果要求前車發現後車36秒之後會到自己屁股後面,所以就不能變換車道到後車的同車道的話,那乾脆所有人都不要開車上街好了!!!請問你作得到嗎???

歪桑 wrote:
若是速差120-10...(恕刪)


我算了一下

那台車的車速應該超過150km/h

它離我真的很遠 但是10左右就追到跟我並行

應該是嚴重超速吧
orcer wrote:
由74快官交流道近入...(恕刪)



沒甚麼藉口..

.一堆違規事項
危險駕駛 請她繳錢給國庫 +100
直接找國道警察吧.
若無前因而該車無故找你麻煩,這樣是可以構成公共危險罪的,屬公訴罪一經檢舉是不能轍銷的
我找過國道警察處理類似案件,一般要連續三次惡意阻擾行車或惡意煞車(但你不能撞上前車喔)

公共危險罪若能成立,就可附帶民事賠償囉

在這講再多都無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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