照你這論調~~~全台灣沒有一台車子能夠買了每一品牌都有過這些鳥人....包含你的裕隆熊吉 wrote:蓄意挑釁的車是台灣和泰豐田Toyota Wish希望要買和泰豐田的人能夠搜尋到這篇。一定要讓和泰豐田的銷售量下滑!
orcer wrote:我預切入中間車道,我有在照後鏡上面看到此車,離我約100~200公尺遠,它一只閃我遠燈因為車距很遠不已為意,我就切進中線車道,此時惡夢就來了,多次蓄意並行,有故意要擦撞意圖入...(恕刪) 事出必有因,沒事對方幹麻來玩你?根據你的敘述,你切車道前對前都在閃燈了雖然文中沒有判斷對方的車速,但想必wish的車速比你快才會閃燈警示以150公尺來計算,若對方120km/h,而你105km/h結果你不理他,就對方而言,你強行切入中線,可能會造成wish必須急煞車而惹惱他依文中敘述,如果只有100公尺的話,那距離更短我每天國道通勤,最討厭的就是這類車明知道後方車比你快,卻硬是要切入擋道尤其是交流道上來的車,更扯的是連續跨到中線來再慢慢加速你在變換車道時,難道不會判斷一下後方車速?以我的觀念,後方車如果是150公尺這樣的距離,而且比我快,我一定會讓行這是駕車基本的禮儀
characters wrote:(恕刪)以150公尺來計算,若對方120km/h,而你105km/h結果你不理他,就對方而言,你強行切入中線,可能會造成wish必須急煞車而惹惱他依文中敘述,如果只有100公尺的話,那距離更短(恕刪) 若是速差120-105=15km/h,前後兩車每秒接近的距離是15000/3600=4.17公尺,150公尺要花36秒耶!如果要求前車發現後車36秒之後會到自己屁股後面,所以就不能變換車道到後車的同車道的話,那乾脆所有人都不要開車上街好了!!!請問你作得到嗎???
直接找國道警察吧.若無前因而該車無故找你麻煩,這樣是可以構成公共危險罪的,屬公訴罪一經檢舉是不能轍銷的我找過國道警察處理類似案件,一般要連續三次惡意阻擾行車或惡意煞車(但你不能撞上前車喔)公共危險罪若能成立,就可附帶民事賠償囉在這講再多都無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