潛水的魚 wrote:
終於開完偵查庭了,比...(恕刪)
之後 可以申請庭訊光碟回來看
了解對方的看法
如果法院有正式開庭
可以申請旁聽
潛水的魚 wrote:
2014-09-25 17:56 #24
事情從去年3月車禍到今年9月收到強制執行結果通知書為止,已經一年多了,
感謝當初各位網友的幫忙,跟大家報告一下最後處理結果 m(_^_)m
因為一直斷斷續續的,有些已經沒什麼印象了,大致如下:
****調解部份****
約警局調解一次,調解委員會二次(我方申請一次調解不成,對方又申請一次)
****強制險部份****
對方強制險過期,故無法直接申請理賠
所以申請特別補償基金,跑了五、六趟保險公司才辦完(又是被退件,又是補件的…)
收到特別補償基金,不過對方有收到一張大約1萬元的罰單及後續被代位求償
****刑事部份****
申請初判、修改事故圖、二次筆錄、提告、補資料、更正提告內容…跑了約10次的警局…
偵查庭、鑑定委員會(對方主因,我方次因)、準備程序庭(雙方都沒意見,就直接判決了)。
結果對方被判"二個月的過失傷害"。
****民事部份****
跑了一趟調解庭,稅捐處,二趟民事庭最後拿到一張12萬左右的和解書
****強制執行部份****
對方還是繼續裝傻,申請強制執行,又跑了稅捐處,法院,付了幾筆費用,最後查無對方財產結案,
(對方無固定收入、有一台舊車,但找不到他在那邊無法查封)
****結論****
由於有申請到補償基金,所以財務上的損失算是打平吧。
但精神上及花費在上面的時間精力怎麼算也不伐算,但發生了就只能摸摸鼻子認了。
那張和解書還留著,提醒以後自己出門小心點!
再次感謝大家的幫忙,感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