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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OYOTA逼車事件

以中天新聞的素質來說

說不定是警方的回覆內容被中天新聞擅自斷章取義了
雪茄小K wrote:
如果汽車突然靠近你,會不會本能...按喇吧示警一下???...(恕刪)


可是影片中汽車都已經過去了, 喇叭聲還狂響 ...

汽車未必不須要停下來察看是否有撞到人吧 ??


上次騎車被汽車擦到一下, 我也狂按喇叭提醒 ...

結果那輛汽車不理我就跑了 ~~
不知道為什麼,我現在看到四輪嘴臉都很火大

孤寂之狼 wrote:
一台轎車駕駛在辛亥路...(恕刪)


交通隊組長搞不清楚交通法規是怎樣

機車汽車在法規上是沒有區分的,除非是禁行機車道,否則機車只要能跟上車流的車速限制,當然可以行駛在上面。

難怪汽車駕駛會歧視這些騎車的,政府就是最大的幫凶!

孤寂之狼 wrote:
一台轎車駕駛在辛亥路...(恕刪)


這個騎士可以告開車駕駛強制罪,和公然侮辱。

是有刑責的...不單單交通隊罰單這麼簡單。
所以在臺灣騎乘摩托車真的是超級弱勢的一群,假使機車騎乘於快車道,對方可以任意無視你的安全?
可以無須打方向燈? 無須看後方是否有車(直接無視)? 直接變換車道!
更可隨意的逼車?高興的話還可以阻檔正在行駛的車輛? 還是如果一時心血來潮搞不好追撞也是無妨的?

TOYOTA駕駛:啊不然勒,他騎錯車道呢! 啊不然勒啦!!!

直接危害其他人行車安全的駕駛最可惡!!!
有沒有搞錯啊,修車的技工也有警察權?什麼時候輪到他管?萬一把人家的機車碰倒了,人受傷了他是賠得起嗎?
人家機車騎得好好的可是一點都沒違規啊,不管是幾線道只要沒寫禁行機車就可以騎機車的.

孤寂之狼 wrote:
一台轎車駕駛在辛亥路...(恕刪)


哀,所以我覺得應該要請大法官來解釋有關於這樣的交通規則了XD

老實講,我現在也都不知道要相信誰說的了(鄉民說的? 警察說的?),所以我想大法官解釋的應該最準XD

新聞報導警察解釋說不行;鄉民說警察說錯,這種狀況是....呵呵
問交工處最準啦,地面標線都是他們管的,有無紅線`禁行機車
警察有時還搞不清該路段是否禁行機車,就算上法院,法官判決一樣是以交工處地圖為主,地面無禁行機車,路權就沒分,傳送門 交工處

另一路段,杭洲南路2段往北,4線車道最左側也非禁行機車路段,所以非最左線就是禁行機車,這已問過交工處

lotas wrote:
http://www...(恕刪)

應該是看過好幾次才攔下來的........

該機車車主有其他的影片...
人間五十年、下天の内をくらぶれば、夢幻のごとくなり一度生を得て成せぬ者はあるべき 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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