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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速公路"被後車"追撞責任歸屬問題??? (匝道控制,等待紅燈)

換個角度或者說站在肇事者立場來想...
我的意外險保險額度是20.30或者50萬元.我都有繳交保費,車險理賠當然是由保險公司負責.除非是超過保額理賠上限部份.若保險公司只願理賠14萬.那也是保險公司與對方的問題.若要我自己再支付差額,那我繳交保費不是白繳的??
若拖吊費/醫療費用非保險公司理賠部份,當然請肇事者支付就屬合理行為範圍.但目前雙方認知差距過大.我想對方可能也不會先答應.

雖然我覺得保險公司採折舊/殘值的計算方式是合理的.但真的根本無法"重置".我覺得法令應該訂出較合理的殘值或者重置成本.若車主拿到的理賠金可以直接在二手車行買到相同等級(車款/年份)的車子.就不會有這麼多爭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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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
剛才發現你在車價上的認知應該只差2萬元.你的那堆廢鐵.也許可以賣個1-2萬元...你可以先找個2-3家來估價.若可以賣到2萬元.就結案了!!

linuxwindows98 wrote:
各位大大,這是小弟笰...(恕刪)


停止被追撞
後方要負100%責任
至於對方要以修復方式來處理
也不無不可

你可參考,民法第196條規定,
請求賠償其物「因毀損所減少之價額」。
如何計算被毀損所減少之價額?
可以以修復費用作為估定之標準,
但以必要者為限(例如:修理材料以新品換舊品,應予折舊) 。
依民法第196條請求時,
被害人如果能證明其物因毀損所減少之價額,
超過必要之修復費用時,
就其差額,仍得請求賠償
(例如被撞前汽車時價為100萬,被撞後汽車時價跌為80萬,而修理費僅須5萬元,則被害人得向加害人請求總額15萬元)
如果說男人流著騙子的血液... 女人就有著演員的天份...............
mri=核磁共振掃描
建議你先自費6000元檢查一下
小弟長期手痛之苦 結果後來去mri檢查頸椎 才發現原來是椎間盤突出
(但我是健保做檢查的 也是去看門診好幾次 醫生才願意幫我安排這項檢查)
所以你有受到重大撞擊 雖無明顯外傷 還是建議你去檢查一下喔

至於車損的部分 小弟就比較不懂
但之前家父騎摩托車在路上被汽車撞
行進間被撞後 因為頭部落地 臉部挫傷 直送急診
警察事故筆錄是去醫院做的~因無經驗 父親迷迷糊糊下簽收
當時現場沒和解 對方不願意賠償我爸的車損(1萬左右)跟醫藥費(2~3千元)
說要等交通事故裁決下來 如果是他錯 他就賠
之後裁決下來了 筆錄內容寫得很模尼兩可
想當然裁決結果也是不了了之
也有申請上調解委員會 對方直說他沒有錯 不賠
後來再花錢申請重新鑑定 ( 但要另外自行提出有力證據 )
經過一連串的步驟
終於裁決結果是對方未保持行車距離
保險公司說只願意賠償5千還6千(車齡折舊之類一些爛理由)
且肇事方宣稱沒錢可賠 說身體不適 要理不理的
事情處理到後面
搞到我爸提告對方過失傷害(也是千百個不願意)
也經過一連串的折騰
去地方法庭 陳述 提告之類的
結果後來發函要開庭了 對方卻要求我們於開庭日前先撤告
說他願意賠償我爸要求的精神 醫療 車損 一些有的沒有的損失 共5萬還6萬
但這個部分據對方所言是保險公司並沒有全額負擔
差額好像是肇事主他要自行補足~
反正至少我爸有拿到該拿的就好了(其實只是為了爭一口氣)
但整件事情也折騰了快1年才完美結束
當初對方若承認肇事 當下把摩托車車損1萬跟醫藥費賠一賠就好了 不就很簡單
都心想保險公司會處理....
有時候這樣的方式 其實都會讓肇事者有心存僥倖的想法
最後最倒霉的都是受害者
以上供你參考 希望對你有幫助

linuxwindows98 wrote:
MRI ???因為我...(恕刪)
拿驗傷單找當初員警,...(恕刪)
黃日重 wrote:
拿驗傷單找當初員警,要告他過失傷害,而且態度要故意一付不願和解。肇事責任百分百是他。
最後當他了解若沒和解,假如預估法院判他45天可議科罰金,那他等於要繳4萬5給國庫外,從此他人生多一個刑事前科。
他有肇事責任你方有人受傷是事實,他過失傷害一定成立。以上方法就是人常講的以刑事逼民事。當他知道事件的嚴重性,為了讓你撤銷告訴自然水到渠成,可以開價你想要的和解金額。


就用這招吧
咬住有受傷,不和解,等著上法院
反正可應該拿得到那14萬賠車子
就在多拿些陪自己的傷吧
反正氣不過,就是告吧
我也曾停在路邊靜止狀態下被對向蛇行車輛撞及,六顆氣囊全爆,我方人員沒事,對方受重傷昏迷且無保險,對方談判代表只願意以車價殘值賠償,約只是維修費用的1/3不到,我則堅持恢復原狀且補償維修期間的代步租車費,就在雙方僵持不下期間,無意中從警方得知對方任高階公務員,上班時間外出處理私事...,

後來很快以折衷的方案結案,供您參考。
看了半天,就這個最有參考價值



廖阿土 wrote:
至於車損的部分 小弟就比較不懂
但之前家父騎摩托車在路上被汽車撞
行進間被撞
當時現場沒和解 對方不願意賠償我爸的車損(1萬左右)跟醫藥費(2~3千元)
說要等交通事故裁決下來 如果是他錯 他就賠
之後裁決下來了 內容寫得很模尼兩可
也有申請上調解委員會 對方直說他沒有錯 不賠
後來再花錢申請重新鑑定 ( 但要另外自行提出有力證據 )
先看你怕不怕麻煩....
怕麻煩的話就這樣了...拿驗傷單及報案單到法院告傷害...國家會幫你處理後續
不怕麻煩的話...就有很多可以玩了
車子有車險...人也至少有第3責任險
先去查一下車主及駕駛人名下是否有財產....
剩下的請自行去作功課...
網路資源請善加運用...

叉個話題...

個人還真有點不了解...
像我們這種非大都會地區的交流道(如此次樓主發生追撞的南投中興交流道),
沒事設個紅燈5秒,綠燈10秒的匝道控制意義何在?
又能發揮什麼效果?

反而卻常導致如此的追撞事故!
明明高速公路上車流順暢,車輛也不多...

通常會塞的是在霧峰交流道前後那一段路,
而且個人認為那亦是設計不良導致...

過霧峰交流道後車道線由四線縮減為三線,
而6號國道(水沙連,接埔里那條)又在此直前交會進來...
每到假日下午必塞,
這不是弄個匝道控制所能解決的...

個人常走南投中興交流道,
光是因為突如的匝道控制...所路過看到的追撞事故就不下三起,
自己也偶爾會被嚇到而緊急剎車...心裡都會暗罵!
因為有時明明非假日一早要上班也啟動,讓人覺得是不是控制人員忘了關。

對那些管控人員可能只是撥弄個開關的小事,
對我們卻可能是生命攸關的大事呀!

當大家都在加速準備進入主線,猛的發現在匝道管控...
剎還是不剎...有時還真有點天人交戰,你有注意到,還得賭別人有沒有注意到呀!

看對方良心
我老弟追撞人家的車,除保險賠之外,自己也貼了一半。開benz 還那麼小氣。如有閒,跟他告吧,前提是要有刑事傷害的部份,才會贏得滿意

路過的雲 wrote:
叉個話題...個人還...(恕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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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上每多一組紅綠燈就可以多污一組紅路燈的錢
所以原則上紅綠燈越多組就可以污越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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