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inpredator wrote:這不是我的意思檢舉此類交通違規承辦員警就是這樣認定的 就是這樣認定?? 你是警察嗎?? 你怎麼知道行駛於雙黃線不用罰?用這條就可以開單了第48條第一項第二款 不依標誌標線號誌指示行駛
TonyChenn wrote:雖然機車先錯在先但是樓主應該是已經可以看見她了這樣還追撞上去,然後說對方肇事逃逸的話,是說不過去的 是看見他了沒錯可是誰想到他會突然轉向我就覺得很莫名其妙,該騎士已經行駛於雙黃線一段時間了繼續直直騎就好,幹嘛突然切進來也沒打方向燈提醒發生撞擊不算肇事??簡直是吃無敵星星只要行駛雙黃線無敵車道,無肇責,無須打方向燈,想變就變,撞到我要賠拜託我也是有兩部機車的人,我都沒想過機車有這麼好騎
ponjiayulady wrote:就是這樣認定?? 你是警察嗎?? 你怎麼知道行駛於雙黃線不用罰?用這條就可以開單了第48條第一項第二款 不依標誌標線號誌指示行駛...(恕刪) 你猜啥?我哪裡說我是警察了?我前面20F就有說你"檢舉此類交通違規"的話"很多承辦員警就是這樣認定"的啦你到底聽不聽得懂?你要吵架去找別人別浪費我時間你口氣是在嗆啥?你說的都對好不好?你比警察還厲害好不好?
看來很多人的交通觀念有待加強,當機車出現在樓主前時樓主就該減速保持距離,機車跨越雙黃線違規行駛屬實該罰,但是它出現在樓主車前已經一段時間才發生碰撞,表示樓主"應注意能注意而未注意",龜毛一點的法官可能還會判樓主100%肇責,而機車說不定就罰單一張而已...影片中的機車是很討厭沒錯,但樓主本身也有疏失就是了~此案如果機車在轉進樓主車前時馬上就發生碰撞,這又另當別論了,機車肯定是100%肇責無誤!
althewind wrote:看來很多人的交通觀念有待加強,當機車出現在樓主前時樓主就該減速保持距離,此案如果機車在轉進樓主車前時馬上就發生碰撞,這又另當別論了,機車肯定是100%肇責無誤! 出現在樓主前面??那台機車能算樓主同車道??從頭到尾機車就是在雙黃線上跟樓主"併行"直到左轉路口切近來那一刻馬上發生碰撞這不就是你說的,"機車肯定是100%肇責無誤!"
ponjiayulady wrote:出現在樓主前??那台...(恕刪) 機車在12秒接近13秒的時候已超越樓主車頭,到16秒才發生碰撞,這樣還可以叫併行?您對併行的定義真是與眾不同啊...再說機車在這段時間並未完全跨越雙黃線,法規上來說都是同車道,此時機車已經算是前車而樓主是後車,樓主有疏失是可以肯定的~
Yunalesca wrote:讓他 +1機車會變成一句罵人的話不是沒有原因的...(恕刪) 你真幽默就讓他阿不然怎麼辦?等著讓她請吃三寶飯嗎?硬不讓他的結果運氣好沒事運氣不好就是發生擦撞原本三秒鐘可以解決的事變成要花三個小時或三個月得不償失阿路上一堆爛人白目橫衝直撞違規搶快你每個都要去跟他爭對錯爭路權爭贏了又如何?拿幾千塊幾萬塊?又如何?騎車開車出門快快樂樂出門平平安安回家最重要其他的都不重要
阿里亞多 wrote:哇塞 果然是一片倒替機車騎士講話 此板水準就是如此的低!如果角色互換 也如此幫四輪駕駛講話護航 應該會被砲的很慘?(但我想也沒有人會替四輪講話吧?)...(恕刪) 我是四輪族,不過我這次站在機車這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