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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撞對方,對方現場說無受傷,後來改口說受傷,要求人車30萬賠償!


ricksweetfamily wrote:
在國道上發上追撞,我...(恕刪)


看來撞擊力道很大
你的車體跟對方車體都嚴重受損
你是後車已經可以判定你至少違反未保持安全車距的法規
肇責100%
對方的要求相當合理
保險公司出不足的就自己貼錢
換個角度想至少有十幾萬不是自己口袋拿出來的
自己人也沒事
就去調解庭和解和一和

ricksweetfamily wrote:
目前對方不要維修,要求車子部份賠償25萬,人事部份賠償5萬,合計30萬,這個額度在保險範圍內,但保險公司不願理足額理賠...這段差額以及責任該由誰承擔?我該如何跟保險公司談?...(恕刪)


整個問題的癥結應該是保險公司而不是對方,因為樓主的肇責是100%,對方是開YARIS的開價25萬賠錢不修車,這很合理,人的部分5萬也還好,而且都在樓主的投保理賠範圍內,保險公司不賠到足額,導致你被對方告,樓主應該想辦法跟保險公司施壓一下,保險公司都是欺善怕惡的,現在很多媒體都怕沒新聞題材可以報,你可以考慮一下,這應該是最快的途徑。
收集他求償的證據,他絕對拿不出正常的30萬醫療支出憑證,再反控他詐欺取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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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沒有搞錯這也可以反控他詐欺取財。

以刑逼民,台灣法律的漏洞,
什麼時候才能刑民併案審理,
而不讓這種惡習一直延續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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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兩個是有差,但保險公司和加害人更慘。只有被害人沒差

很多保險公司的專員都不太有良心的!一直要求不合理的賠償

是因為你多賠他就會有獎金,倘若是他們承保人不對還是會凹

你或拒賠拖延之類的也是為了獎金...沒憑據的要求不需要理會

的!即便將來上調解他沒單據證明損失或醫療調解委員也不是

白癡這種人見很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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