刀到人到 wrote:開了單有下列情形發生1.警察搶錢2.找議員.立委關說3.找記者4.跑給他追.沒追上人掛了.警察倒大楣.執法過當以上大概這幾種都沒做完全不會有事發生...(恕刪) 負家子弟 wrote:少在那邊扯什麼權責區分只是看警察要抓不抓而已如果警察想抓管他是便衣/刑警/交警/保警.....都可以抓少在那邊扯啥權責區分問題然到只有交警或是權責單位才能抓??簡單來說就只是警察多一事不如少一事...(恕刪) 沒錯他做不做都領一樣多薪水多做多錯少做少錯不做不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