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etty wrote:
但不代表,不用遵守交通規則94、101的規定
也就是說遵守規定的話同車道超車是ok的~
法規本來就是原則開放例外禁止嘛.
沒說不能作就是可以啦.
話說我記得以前好像有人去信公路總局問過單車道的事.
回信的內容好像是說單車道是指沒有分向線的車道什麼的.
有人記得是那一個討論串嘛?
米咖 wrote:
道安規則101條第一項第5款
前行車減速靠邊或以手勢或亮右方向燈表示允讓後,後行車始得超越。超越時應顯示左方向燈並於前車左側保持半公尺以上之間隔超過,行至安全距離後,再顯示右方向燈駛入原行路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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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車道超車還有剩餘50公分嗎? 除非機車對機車, 汽車與重機很難再啦50公分出來吧?
...(恕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