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次看到一輛汽車停在轉角處.... 然後幾個年輕人站在汽車外側馬路上聊天... 就想說如果有冒失的人開車或騎機車一下子轉過去的話大概就STRIKE了紅線不是阻礙您停車, 是標示出危險或是會阻礙交通的路段!
這一定是人家看不過去,打電話檢舉的,警察到場後拍照逕行舉發,而不是民眾拍的,所以無獎金可得,話說回來,就是有很多人只想到自己方便就好,完全不顧人家怎樣,常常遇到明明前面有位置暫停,為了少走幾步路,就給你停雙排.也不管會不會造成交通壅塞,只想到自己說一下就走了沒差,最氣這一種駕駛了,多幫人家想一想,交通就會好很多.
您的照片實在是看不出你人有沒有在車上但是因為您停在 紅線上所以 車上有沒有人檢舉後都會開單所以 別以為黑玻璃 就可以亂停別以為 看不見車內 就不舉發是條子 想吃案 的理由百百種請不要再誤導大家囉說照片裡看不到駕駛,就不算違規,好嗎?( 檢舉黃線車內就要清楚 )感謝大家
yellowk wrote:首先先認錯....做...(恕刪) 我第一次看到民眾檢舉警察開出的紅單。要不是大大貼出還真不知是真是假!?因其他縣市就算檢舉他只給字號說已舉發,但也不知是真是假還是吃案了。不知各位大大檢舉警察違規或是警察私人用車違規是否也會開單告知已舉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