摸必嘔 wrote:
已將主題 請問 :...(恕刪)
未保持安全距離的,
我檢舉過了,
不會開單,
國道警察的回覆如下:
一、台端檢舉xxxx號車,於本(101)年9月13日14時11分,在國道一號公路北向后里收費站前,變換車道未保持安全距離違規事項,並檢附採證錄影檔案資料佐證1案。案經檢視錄影資料,惟依攝錄影資料畫面判定變換車道行車安全距離,囿於拍攝之遠近、角度及以目視判定等因素,其誤差頗大,至多僅為參考,無法替代以實測數據或標線認定之正確性,舉證力尚屬薄弱,為免爭議,本案以不舉發為宜。
二、另查有關任意變換車道、未保安距及間隔等違規情事,本隊長期以來均持續要求執勤同仁加強取締嚴懲惡性違規,並列為重點督導項目,執行是項等違規取締工作,併此敘明。
三、端百忙之中關心高速公路交通,共策高速公路行車秩序與安全,謹致謝忱。
國道公路警察局第三警察隊 敬復
文斌 wrote:
標題: 檢舉違規(照片x張+影片)
2012年XX月XX日 / 下午 X:XX
XX-XXXX ---->(車號)
國道三號北上 ,約 XXX.X公里~XXX.X公里處 .
未依規定變換車道,而且還"馬上"煞車,真是危險,請一定要重罰.
ps:照片可看到切到我車前的距離只有約1公尺不到
檢舉人:
XXX
聯絡電話:
XXXX-XXXXXX
聯絡地址:
XXXXXXXXX
**可能是我的件數較多,所以我字都打很少**
有時110會來電,問之前是否有糾紛,
所以我現在都會另把較長的影片傳到YOUTUBE,再給他們網址....(恕刪)
文大
你可以跟他說
你讀小學的時候
在福利社
不小心拿了那位車主要的最後一個麵包
於是他懷恨在心
20多年後
在路上遇到你
終於可以報仇了
所以故意針對你違規危險駕駛
哪個國道分隊的警察?
問那麼多
違規就是違規
還問人家之前有甚麼糾紛幹嘛?
之前有糾紛
所以違規不用罰囉?
之前有糾紛
所以可以殺人囉?
CrazyShark wrote:
未保持安全距離的,
我檢舉過了,
不會開單,
國道警察的回覆如下:
一、台端檢舉xxxx號車,於本(101)年9月13日14時11分,在國道一號公路北向后里收費站前,變換車道未保持安全距離違規事項,並檢附採證錄影檔案資料佐證1案。案經檢視錄影資料,惟依攝錄影資料畫面判定變換車道行車安全距離,囿於拍攝之遠近、角度及以目視判定等因素,其誤差頗大,至多僅為參考,無法替代以實測數據或標線認定之正確性,舉證力尚屬薄弱,為免爭議,本案以不舉發為宜。
二、另查有關任意變換車道、未保安距及間隔等違規情事,本隊長期以來均持續要求執勤同仁加強取締嚴懲惡性違規,並列為重點督導項目,執行是項等違規取締工作,併此敘明。
三、端百忙之中關心高速公路交通,共策高速公路行車秩序與安全,謹致謝忱。
國道公路警察局第三警察隊 敬復
...(恕刪)
內行的
所以我從來沒檢舉過未保持安全距離
因為
很難舉證
就這麼簡單
就像超速一樣
民眾根本無法舉證對方超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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