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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益文』沒畫紅線, 就不能拖吊?但是他停在我車庫前!

按喇叭~按久了就會出來了!!
吵死人又如何??你不停..我哪會吵...
以後鄰居就知道你家門口不要亂停!!

買個擴音喇叭玩...車號XXXX請移車!!

不然打電話到里辦公室廣播移車!!

不然就在不影響其他人的情況下..換你堵他車!!

小比(R)grants wrote:
各位大大你們好小弟最...(恕刪)
以台灣的交通規則來說,如果沒有申請1樓當車庫用,

那住家一樓就不能當車庫來使用,自然就不會畫紅線,

會不會被擋到路就只能靠大家的公德心了。
不能拖 只能勸離....我不小心停過人家門口(有留電 沒注意接聽到)

警察跑來我家找我去把車開走

我問他(私下交談):我違規了嗎?
他:沒有,不過妨礙了人家車的車入,經連絡後需要趕快把車駛離

====================================
延伸...

馬路邊的住家,大家都在鐵門上寫上(車庫 不得停車),那麼白邊線的馬路不就一路都不能停車了

linpredator wrote:
誠心請教
法規哪裡有寫"公道出入口"
而不是私人車庫出入口?

如果這樣可以的話
花個幾萬買台二手爛車
去放在仇人惡鄰的門口
他不能叫拖吊也不能私自破壞
他不就一輩子都不用出門了?



"他人"一般在法律上是指不特定人士或是公眾
而不是指單一住戶
一樓車庫可申請使用執照
stoud wrote:
"他人"一般在法律上是指不特定人士或是公眾
而不是指單一住戶
一樓車庫可申請使用執照...(恕刪)

我就是誠心請教
你引言的那一段內容


可以
還是
不可以?

停人家門口不違規不能拖吊?
那買台二手爛車停別人家門口
對方一輩子都不用出門了?

沒紅線?
不違規?
不能拖吊?
警察打電話不接也不理就好了
無敵了嗎?

我從來沒有煩惱過停車位的問題
只是好奇問問

linpredator wrote:
停人家門口不違規不能拖吊?
那買台二手爛車停別人家門口
對方一輩子都不用出門了?


人員與車輛 是有分的

除了造成人員無法出入,否則是不能拖吊.

所以

就如上面所述,去變更為車庫.

把走道改成車道.
Dwing wrote:
人員與車輛 是有分的

除了造成人員無法出入,否則是不能拖吊.

所以

就如上面所述,去變更為車庫.

把走道改成車道....(恕刪)

D大
你的意思是
擋住"人"出入可以拖吊
擋住"車"出入不能拖吊
是這個意思嗎?

所以擋到別人家門口不行(人進出的地方)
擋到別人車子出入口可以(車進出的地方)
因為他沒申請做車庫

如果申請做車庫
就不能擋了?
那他可不可以說他人要從大鐵門進出呢?


那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的56條不適用嗎?

汽車駕駛人停車時,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新臺幣六百元以上一千二百元
以下罰鍰:
一、在禁止臨時停車處所停車。
二、在彎道、陡坡、狹路、槽化線、交通島或道路修理地段停車。
三、在機場、車站、碼頭、學校、娛樂、展覽、競技、市場、或其他公共
場所出、入口或消防栓之前停車。
四、在設有禁止停車標誌、標線之處所停車。
五、在顯有妨礙其他人、車通行處所停車
六、不依順行方向,或不緊靠道路右側,或併排停車,或單行道不緊靠路
邊停車。
七、於路邊劃有停放車輛線之處所停車營業。
八、自用汽車在營業汽車招呼站停車。
九、停車時間、位置、方式、車種不依規定。
十、於身心障礙專用停車位違規停車。

linpredator wrote:
五、在顯有妨礙其他人、車通行處所停車。


這是指"行道",通行道路.

簡單來說:

基於法規 只要不是"合法"車庫,就不應是停車空間.

所以不會有車輛出入,因此在馬路上停車是合法的.

(只要不影響住戶進出)

-------------------------------------------------------------------
變更要花5萬元
若建物使照非供停車場使用,屋主未變更使照即逕做車庫,違反《建築法》,可罰6萬至30萬元。北市建管處透露,變更使照費用逾5萬元,多數屋主不會變更,該處常接獲違法做車庫使用的檢舉;北市都發局長丁育群說,除民眾檢舉,該局建管處將主動稽查違規使用的車庫。
.
北市交大大隊長黃勢清坦言,若停車處非紅黃線,且只影響住戶進出,警員應通知車主移車,或由警方將車子移置他處
.
.
有些無紅黃線的住戶或店家,以張貼或口頭宣稱「停放此處、後果自負」,涉《刑法》恐嚇罪,最重可處2年徒刑,...
.
.
.
車庫前停車、路霸佔車位相關法規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規定,若該處未劃設紅、黃線,即未禁止停車;即便1樓屋主自行張貼「車庫前請勿停車」,也是不具效力
.門口非紅、黃線,但住戶或店家禁止他人停車,張貼或口頭宣稱「停放此處、後果自負」,涉《刑法》恐嚇罪,最重可處2年徒刑
.若建物1樓使用執照非車庫,卻做車庫使用,違反《建築法》,可罰6萬~30萬元
.以花盆、單車等佔據自家門口停車空間的路霸行為,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可罰1200~2400元
.上述路霸行為也涉違反《廢棄物清理法》,可開罰1200~6000元

資料來源: http://www.appledaily.com.tw/appledaily/article/headline/20121112/34635868/

Dwing wrote:
這是指"行道",通行道路.

簡單來說:

基於法規 只要不是"合法"車庫,就不應是停車空間.

所以不會有車輛出入,因此在馬路上停車是合法的.

(只要不影響住戶進出)

-------------------------------------------------------------------
變更要花5萬元
若建物使照非供停車場使用,屋主未變更使照即逕做車庫,違反《建築法》,可罰6萬至30萬元。北市建管處透露,變更使照費用逾5萬元,多數屋主不會變更,該處常接獲違法做車庫使用的檢舉;北市都發局長丁育群說,除民眾檢舉,該局建管處將主動稽查違規使用的車庫。
.
北市交大大隊長黃勢清坦言,若停車處非紅黃線,且只影響住戶進出,警員應通知車主移車,或由警方將車子移置他處.
.
有些無紅黃線的住戶或店家,以張貼或口頭宣稱「停放此處、後果自負」,涉《刑法》恐嚇罪,最重可處2年徒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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車庫前停車、路霸佔車位相關法規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規定,若該處未劃設紅、黃線,即未禁止停車;即便1樓屋主自行張貼「車庫前請勿停車」,也是不具效力
.門口非紅、黃線,但住戶或店家禁止他人停車,張貼或口頭宣稱「停放此處、後果自負」,涉《刑法》恐嚇罪,最重可處2年徒刑
.若建物1樓使用執照非車庫,卻做車庫使用,違反《建築法》,可罰6萬~30萬元
.以花盆、單車等佔據自家門口停車空間的路霸行為,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可罰1200~2400元
.上述路霸行為也涉違反《廢棄物清理法》,可開罰1200~6000元

資料來源: http://www.appledaily.com.tw/appledaily/article/headline/20121112/34635868/...(恕刪)

只能給D大

你後面括號說
"只要不影響住戶出入"
那如果該住戶說他(人要出入 不是車)要從大鐵門進出呢?

再請教一下
紅字那一段

警察通知移車
車主可否不移車?(或根本連電話都不接)
沒有違規
警察可以擅自將車移置他處嗎?
總該有個法條或法源吧
車庫前停車、路霸佔車位相關法規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規定,若該處未劃設紅、黃線,即未禁止停車;即便1樓屋主自行張貼「車庫前請勿停車」,也是不具效力
.門口非紅、黃線,但住戶或店家禁止他人停車,張貼或口頭宣稱「停放此處、後果自負」,涉《刑法》恐嚇罪,最重可處2年徒刑
======================================================
這則新聞前些日子就有了,很多人是不看新聞是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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