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機車待轉但尚未騎進待轉區時被左轉汽車撞,肇責會如何分配?


郭采潔 wrote:
等初判表出來啊

他...(恕刪)


驗傷單和估價單都有

估價單5000多元


只是我想先求償受傷掛號的部分

所以傳簡訊告知需處理強制險的部分


對方告訴我把資料拿到警局去


然後他也會拿他的估價單給我(這裡我就真的搞不懂,他拿估價單給我幹嘛)



我是想說大事化小小事化無,調解時我方求償1500就好,如果對方很強硬就以刑逼民。


現在不知道的是我方到底有沒有過失?目前我找不到我須讓他車的規定...超速也沒有,只剩應注意而未注意這條有可能
chiang:香腸說不定我比你還多
奶茶一杯不要33杜西 wrote:
驗傷單和估價單都有

估價單5000多元

那就好

奶茶一杯不要33杜西 wrote:
只是我想先求償受傷掛號的部分

所以傳簡訊告知需處理強制險的部分

都全部一起求償的啦

奶茶一杯不要33杜西 wrote:
對方告訴我把資料拿到警局去


然後他也會拿他的估價單給我(這裡我就真的搞不懂,他拿估價單給我幹嘛)

嚇你啊 要你不跟他求償自認倒楣
不然就是他根本不懂交通法規 認為你也有肇責(沒辦法駕照太好考 現在這種人太多)
不過這也是他的權利自由 但賠不賠不是他說了算

雙方都有肇責的話
就要依肇責比例互賠

奶茶一杯不要33杜西 wrote:
我是想說大事化小小事化無,調解時我方求償1500就好,如果對方很強硬就以刑逼民。

現在不知道的是我方到底有沒有過失?目前我找不到我須讓他車的規定...超速也沒有,只剩應注意而未注意這條有可能

你應該是無過失

不過你機車看來沒怎樣

要修到五千?

等初判表出來再去調解啊
到時他應該沒話說了
全部叫他賠就對了

如果要先調解
他認賠那當然是最好的
省的麻煩
奶茶一杯不要33杜西 wrote:
現在不知道的是我方到底有沒有過失?目前我找不到我須讓他車的規定...超速也沒有,只剩應注意而未注意這條有可能

我猜是沒責任
但是我認為這點其實並不是很重要

因為在我的認知上
他可以告的只是民事,你輸了最多還是賠錢了事。
你可以告的是刑事,他輸了不但有刑責,還免不了要賠錢。
如果雙方都有責任,那受傷的人最常用的就是
你叫我賠錢我就不跟你和解

怎麼看都是你牌面比較好
郭采潔 wrote:
不用打方向燈...(恕刪)

誰說的?

-----------------------------------------------
翻到後面才看到。
不過官方回應也是問題。待轉區的正確設置方式
是在路口後方,也就是橫向車道的邊線之後。
機車要進入待轉區,即使是在最外側車道,也不是
直直的進入待轉區。偏偏政府又宣導機車靠右行,
很多機車騎士都騎的很邊邊。待轉車速度又比較慢,
很多人就會從右側超車,很多事故都是這樣發生的。


Ahan571026 wrote:
機車待轉發生車禍應該也順便請求國家賠償,因為這是國家做出來的產物,
更誇張的是明明沒有足夠空間做待轉區,也會硬是變出來,...(恕刪)

好笑的是,沒有什麼車的地方,待轉區畫好大,但是車多的地方
待轉區卻不夠用。

orea2007 wrote:
誰說的?...(恕刪)


打不打燈這點是見仁見智

這跟誰說有啥關係

在說可以左轉的路段 個人還是建議 直接騎上內側車道直接左轉

畢竟多數待轉區都有點吃到橫向車道

一不小心還是有機會造成差撞

orea2007 wrote:
誰說的?...(恕刪)

你PO完這個
應該有把整個討論串看完吧?

那還不把你的"誰說的?"改或刪掉
其實待轉燈不是甚麼困難

依照現行法規修正為

兩邊方向燈閃爍為待轉

車廠可以修正座右轉燈切換紐加一個「長按」為雙閃


只是這樣路上一堆改剎車閃爍的車大概就要吃罰單了






唉...等待調解真麻煩...只怕對方吃軟不吃硬

1500人+車和解不過分吧
chiang:香腸說不定我比你還多

奶茶一杯不要33杜西 wrote:
其實待轉燈不是甚麼困...(恕刪)


我是認為機車加裝待轉燈 又有幾個人知道那是待轉意思

與其這樣做 不如直接修改兩段式左轉 改為被動式還比較合理吧

像日本那樣 除去慢車以及電動車輛需強迫兩段式左轉


奶茶一杯不要33杜西 wrote:
其實待轉燈不是甚麼困難

依照現行法規修正為

兩邊方向燈閃爍為待轉...(恕刪)


這樣就跟駐車燈/故障燈重複了啊

應該要弄一個目前沒有的燈號才對

譬如左右輪流閃,讓人摸不透你是要左轉還是要右轉(很符合兩段左轉的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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