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seax wrote:
想問一下
左方車須禮讓右方車,表示右方車路權較大;
但是大家經過十字路口,
通常習慣是先看左邊有無來車,再注意右方有無來車
如果正在注意左方有無來車時被右方撞上
這樣不是很吃虧嗎?
是不是應該右方要讓左方才正確吧?法規怎會這樣規定?
這表示你不該上路
請搭乘大眾運輸工具

無號誌路口 當然是要減速到可以隨時停車的地步
怎麼會是邊闖邊左右看呢 你的程序完全都錯了....
除非你已經確認完左右 才是立刻通過 而不是邊通過邊看左右
這樣難怪一堆人都會在路口 莫名的擦撞
也不難理解停止線大家都視若無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