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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快氣炸了!!! 被汽車行車紀錄器檢舉騎乘禁行機車道!!!!!

..逾3線道維持禁行機車及兩段式左轉
作者: 【記者朱瑄珉/台北報導】 | 台灣新生報 – 2012年8月3日 上午1:16.
....台北市交通管制工程處昨(二)日表示,為降低機車肇事傷亡率及汽機車有效分流,台北市已依據「道路交通安全規則」規定規劃機慢車兩段式左轉或禁行機車車道等,其主要目的在於提供汽機車合理行車空間及行車安全。

根據交工處資料統計,民國九十八年至一百年A1類死亡事故中,機車所佔比例均超過五成四,尤其一百年比例更高達六成五,為各類車種肇事最高車種。

交工處指出,目前台北市在三車道以上路段之內側車道原則皆布設「禁行機車道」,並提供最外側兩車道供機車通行,以減少汽、機車混流交織,提昇交通安全

另外,市區內號誌時制設計依道路條件、車流量、主幹道連鎖及安全等因素,基於整體交通服務需求而規劃,以維車流續進並減少壅塞及停等次數。

交工處表示,針對市區部分路段若有路邊臨停需求高、路口機車免兩段式左轉或路口右轉車流量大等特殊情形,交工處將因地制宜檢討調整管制方式,部分路口考量道路幾何條件及車流現況,機車可直接左轉或設置機車左轉專用道,機車可配合號誌時制顯示左轉。

交工處強調,為維持機慢車行車安全,市區三車道以上道路,內側車道仍維持「禁行機車」及交岔路口採兩段式左轉,同時也呼籲用路民眾依號誌、標誌及標線指示行止,以維持交通安全。

能幫的就如此 看看你到底在第幾線道???
其實沒什麼好抱怨的!!!
我每次都準備好600塊,被開單或被檢舉都認了!!!
性命重要阿~~~~外側一堆狀況.寧願被罰錢也不願出事情!
外車道被塞住就可以騎到內車道,內車道被塞住就可以騎到對向車道,對向車道又被塞住就可以騎上交流道
這也是我買黃牌的原因'就不會被這個可惡的政府給訛詐金錢'一張罰單換九百一千'太好賺了'

比風快滴我 wrote:
..逾3線道維持禁行...(恕刪)

實施禁行機車最初的理由根本就不是這些,這些官員扯謊扯一堆。
會檢舉的人多半沒在騎車不懂機車人的痛苦

我自己也常忠孝東路靠SOGO路段走快車道

沒辦法機車道被小黃公車霸占中線車都在排隊右轉

常常逼不得已被擠到快車道...雖然我自己也開車

但不會幹檢舉這種事,大家都出來討生活何必呢

而且有人說檢舉沒獎金但不表示就不檢舉尤其是現在兩族對立成這樣...

冤冤相報何時了?爽到公家機關幫他們做業績傻了嗎?

規定是這樣就去遵守吧
對汽車而言
車道明明禁行機車你卻騎在上面
剛好進入行車紀錄器射程範圍
等於是自投羅網
你能做的
就是要求政府將禁行機車改為 (保持限速車道)
不要讓禁行機車道被汽車當作飆車車道
我在市民大道內側騎50
計程車司機對我按喇叭要我讓道
結果停紅燈我對計程車司機說我都騎到50了
你怎麼還要我讓開
你也開太快了吧
計程車司機:挖虧系砸娘 (差點比中指)
想這樣沒煩憂唱著歌一直走
法規沒改之前 你就是違規

以後注意一點小心還會來
堅持日系才是王道
建議自己也裝一支行車記錄器吧!
上下班都拍起來,放在專屬的硬碟裡用日期分類,
下次再有被檢舉時,依日期下去對照影片做搜尋,
馬上就可以找出這隻廖拔子的車型、車色、車牌,
然後就可以換你好好發揮了!!
小弟我曾收到過6張!且照片和罰單還因為我工作住在外頭,租房子不能變更地址,地址是在老家只有阿嬤在沒收到~~結果最後是搬到新的房東那可以變更地址,我變更地址後,直接給我過期六張的催繳通知!

最後去交通裁決所申訴,公務員一副事不關已的,說你要申訴就要等,這期間你駕照過期、機車牌照過期等都不能更換,到時只是吃更多的罰單

小弟只好乖乖的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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