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urope-chang wrote:
在法律中,被告好像沒...(恕刪)
不論怎樣 自己先準備好所有對自己有幫助 或是有利的證據才是正確的觀念
不然誰知道法官會怎麼拚
對方提不出證據 這是最理想結局 但是如有變數 樓主會很麻煩 身心俱疲
所以該索取的證據還是要盡力的去找出來
另一方面也要證明 自己的車輛 跟 對方 完全無碰撞
(這個應該很容易 也是樓主優先必須先力求自保的證據)
這樣對方 就非得要提出更準確的證據 來佐證 逼車的問題
還有就是 必要的時候 律師一定要請...
不然有理說不清 很難搞
กิิิิิิิิิิิิิิิิิิิิ ก้้้้้้้้้้้้้้้้้้้้ 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