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難得還沒有人跳出來護航,原來現在要說出關鍵字"車上有行車紀錄器"才能激發出檔路人的良心...等等應該又會有人出來鬼打牆的重複強調最高速行駛內車道的權益了吧!我每個月會走國道的總路程約1000KM,每次看到告示標語都是"非超車請勿占用內車道"!我還真沒看過"內車道依照最高速行駛之車輛可不必讓道"
jules1 wrote:有些台灣人的自私及道德教育,真的糟糕透了政府把民眾教育成高速公路只有一條規則:不能超速各位想一想公路警察如果拿一半的力氣取締佔用內車道還會有這種事發生嗎??...(恕刪) +1
forlover26 wrote:建議這位車主應該也要裝個擴音器嗆回去..."本車已達該路段最高速限,依法得行駛超車道,不需讓道;而本車的時速表是由標準局檢驗合格,精準無誤,依此表,您的行為已經超速,且還構成逼車行為,因此本車無需理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