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差點追撞的跨雙黃線違規, 卻無法檢舉成功!?


赤色彗星歐比王 wrote:
大家都太認真了
只是很單純的違規檢舉事項請教
沒想到牽扯到:
路權?
族群?
自相殘殺?
違規率高的項目不要罰?(因為大多數人一起違規, 視為常態. 除非肇事有受傷、死人)

每個議題都很嚴肅,小弟我不敢開這個玩笑。

大同分局的回覆打破我一直以為的:
"畫面會說話, 可以自我舉證保護"

舉個例子來說, 如果今天我是對向機車, 過彎處突然有車輛逆向迎面而來。
不論是否有發生意外
照大同分局的邏輯,我是沒有辦法舉證他是違規的

因為我沒辦法在我方入彎前看到對向的他在入彎前跨越雙黃線的一瞬間。
如果人可以跨越物理障礙,提早發現,就不會發生有人吃對向對撞的車禍了

如果不幸發生意外:
1. 他不會收到逆向的罰單
2. 我還要依肇事比重,分攤對方過失造成我方的損失

我相信同樣的事件,別的分局應該會有不同的看法。

結論:
保佑不要在大同分局的轄區發生意外,不然有的吵了)


給你這樣的騎車環境,吵起來不是應該的嗎,還是這種車種分離的路線一定解決交通的問題???
重機喜好者

yehshichow wrote:
堤外便道很多人都是這樣騎車,也許人家有急事,就算了吧~


就算是趕去見最後一面,也不能違規!

說不定 造成他人家屬也要趕去見最後一面

路上遇到這種人,真的比水溝蓋還討厭!
赤色彗星歐比王 wrote:
大同分局的回覆
101.6.7北市警同分交字第10131197600號
親愛的網路朋友 您好:
您寄至本分局的電子郵件我們已經收到了,謹將處理情形說明如下:
一、有關您檢舉之車輛(車號:M66-592)疑似交通違規部分,影片向前方拍攝,未顯示左側該車跨越行駛至對向車道畫面,違規事證尚不明顯,因違規畫面需寄送當事人,爰為避免舉發爭議,本分局無法製單舉發,尚祈 見諒。
二、您的提醒及關切都讓我們有更為精進的空間,除希望您持續的支持外,亦請體諒警察機關對於舉發民眾交通違規案件,應秉持嚴謹審慎之態度及原則。您對以上的答復內容如尚有疑義,歡迎來電與本分局交通組承辦人巡官朱家瑢〈電話02-25579094〉聯繫,我們很樂意為您說明及服務,最後敬祝身體健康,萬事如意。
臺北市政府警察局大同分局 分局長王 鳳 輝 敬啟


想請教版上有經驗的人
真的誠如大同分局的回覆, 遇到對方惡意違規差點肇事
只因我不是在他正後方就沒辦法舉證嗎?
即使對方逆向後又跨雙黃線回到自己車道也一樣?

另一個問題
如果肇事了(發生擦撞), 這樣的影片也沒辦法對我方有利嗎?


更新1
還好我當時感受到左後照鏡有燈光一瞬間就反射動作開始煞車
不然當時真的會撞上

另外, 畫面因為廣角的關係, 實際上對方離我是超級近, 離車禍只有一線之隔, 我才會被嚇到, 挖靠.
...(恕刪)

大同分局?
不意外
台北市一堆分局交通組裡面
這個分局很會為違規人找理由開脫
你有空可以到隔壁的中正第一分局看看
今天送件明天開單告發絕不拖泥帶水

總之
你要送45條12款跨越雙黃線
要拍到
1
行駛中跨越雙黃線前(你的案例應該是缺這一個)
2
行駛中壓雙黃線
3
行駛中跨越雙黃線後

這三個都有
一定可以開單
不過很便宜
才600

還不如送它
45條3款
不依規定駛入來車道
只要兩張照片就可以了(又或著一張)
1
行駛中在對向車道
你根本就不用拍到甚麼跨雙黃壓雙黃
多費工又罰得比較少
沒甚麼懲罰教果


建議你可以送去內政部警政署
絕對會給你一個滿意的答覆的
赤色彗星歐比王 wrote:
我附上照片截圖了.

水果投訴?? 沒想過, 不知道有沒有用.


不得超車路段和從對向車道切回原本車道而跨雙黃線的2項事實都很明確

這樣會檢舉失敗真的讓我很傻眼

別傻眼別灰心
你還沒遇過更扯的

晚上六點交通違規
承辦員警公文回覆
"因為該時間是下班時間 車流擁擠 所以違規不予舉發"
屌阿


以後上下班時間盡量闖紅燈逆向行駛沒關係

linpredator wrote:
還不如送它
45條3款
不依規定駛入來車道
只要兩張照片就可以了(又或著一張)
1
行駛中在對向車道
你根本就不用拍到甚麼跨雙黃壓雙黃
多費工又罰得比較少
沒甚麼懲罰教果

建議你可以送去內政部警政署
絕對會給你一個滿意的答覆的...(恕刪)


謝謝你的建議和幫助, 收穫很大。

赤色彗星歐比王 wrote:
謝謝你的建議和幫助,...(恕刪)

建議逕寄 局長信箱,同時附上 分局的回覆。若無正面回覆,再往上送還來得及!
畢竟,"署"的處理時間應該會比"局"來的久。
笑死人了,還檢舉咧

堤外便道限速40,你每次都騎40以內? 龜笑鱉沒尾
技嘉 5670 512 HM 1G , 210 512 TC 1G 這種混淆消費者、不老實的廠商,我唾棄你 2010/09/28
linsh09 wrote:
笑死人了,還檢舉咧

堤外便道限速40,你每次都騎40以內? 龜笑鱉沒尾...(恕刪)


那你笑死了嗎?

請問是速度超過40造成他人生命安全
還是
彎道對向有車吃對向造成的危險比較大?

這種常識還要別人在網路上公開教你嗎?

如果你覺得我超過40超速, 歡迎來檢舉我啊!
別只會嘴砲
提不出有建設性的批評和建議
赤色彗星歐比王 wrote:
那你笑死了嗎?

請問是速度超過40造成他人生命安全
還是
彎道對向有車吃對向造成的危險比較大?

這種常識還要別人在網路上公開教你嗎?


如果你覺得我超過40超速, 歡迎來檢舉我啊!
別只會嘴砲
提不出有建設性的批評和建議
...(恕刪)



限速40騎到41
跨越雙黃線逆向行駛
在這些人眼裡看來
都是罪大惡極阿

你說我逆向
那你自己還不是超速(超速一公里也算)
所以你不可以說我逆向
就是這種邏輯阿

如果有人敢說他在台灣騎車開車沒有違規過
我聽他在唬爛唬很大
問兩點就好了

1
有沒有臨停過紅線一秒鐘以上?(人在車上車沒熄火也一樣 紅線24小時你只要靠上去 一秒鐘就是違規)

2
有沒有超速過1公里以上?(市區限速40 你開41就是違規)


呵呵
誰能做到?

因為大家都沒做到(連警察跟法官也做不到)
所以違規都不要抓不要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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