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57

吵了這麼久,就是不要「超速」超車,還不懂嗎?(5/24「文末」新增高公局最新函覆結果)


_Alumi wrote:
你有辦法證明你當時是最高速限?

光一條"非超車不得占用"就很有得玩了

如果從後面頂你的是牛馬蛙 搞不好還要倒貼...(恕刪)


如果你要玩這種假設性的文字遊戲
哪就當作你玩贏好了

光未保持安全車距就把你告到掛了
還在最高速限勒~~
照官方的意思就是說...速限100,只要前面的車有開到100,就不能超他車

就算你原本開105不會被罰超速,你也不能要求前車讓路

那好玩了

內車道一大排車通通都開100

只要中線給你多幾台車想要超車而切入內車道

後面就會多一大堆內車道開不到100的車子

不要跟我講超車不能破壞別人的安全距離

我看能做到的沒幾個人

這樣怎麼算?

我幫官方回答好了

這樣就叫做引起後方堵塞,要開罰,條文有講

所以.....到底能不能一直在內車道維持最高速限阿?

官方前面說可以,但是後面又給你砍一刀

你......還敢一直在內車道開100嗎?

超完車乖乖切回去,很多問題都不會產生

堅持走在內車道的理由是什麼?

還不是懶惰而已,有什麼可以說服人的理由嗎

ragexyz wrote:
如果你要玩這種假設性...(恕刪)


噢 我沒有別的意思啦

只是假如沒人敢保證在超車道被後面的撞一定不會有責任

那"以最高限速行駛內車道 不用理會後車"的做法 前車不是在自找麻煩嗎?

這樣的論點
只會淪為依照最高限速行駛的駕駛占用內車道的藉口

有多少自以為已達最高時速而不退讓至中線的駕駛??
另一篇還使用GPS時速?
我也覺得GPS時速值得參考,

只可惜參考的人並不會是執法單位,而是仍然佔在內線的那一位

這真的是假議題,想要超速超車的駕駛為什麼一定要"超速"呢??
事出必有因吧?別把只想實行不要占用內車道的用車人都歸類成飆仔
一竿子打翻一船人沒有意義的

進入4WD的世界

nxwo wrote:
第一、先就大家最存疑...(恕刪)
寫一大串就不提佔用內車道要罰6000-12000元
gtr86x wrote:
照內車道一大排車通通都開100

只要中線給你多幾台車想要超車而切入內車道

後面就會多一大堆內車道開不到100的車子

不要跟我講超車不能破壞別人的安全距離

我看能做到的沒幾個人

這樣怎麼算?..(恕刪)


你要超車,而你車速未達最高速限,就可以請求讓開啊
他不讓,你當然可以舉發
我不是寫的很清楚了?


堅持走在內車道的理由是什麼?

還不是懶惰而已,有什麼可以說服人的理由嗎..(恕刪)


堅持超速超車的理由是什麼?

99.9%還不是一個字爽而已,有什麼可以說服人的理由嗎...

天天放假 wrote:
寫一大串就不提佔用內...(恕刪)



哪裡沒有寫
我不是寫了嗎?

處罰部分:
前車不讓-
1.原則:一律處罰(佔用超車道)
2.例外:未阻塞車流(後車得以最高速限行駛)

後車超車-
1.原則:前車未避讓可逕行舉發
2.例外:後車得以最高速限行駛


如果這樣還看不懂我也沒辦法...




_Alumi wrote:
只是假如沒人敢保證在超車道被後面的撞一定不會有責任...(恕刪)


你只要去想一下可能發生撞擊的情況
你就能了解前車被撞如何立與不敗之地位


tpman wrote:
有多少自以為已達最高時速而不退讓至中線的駕駛??
另一篇還使用GPS時速?
我也覺得GPS時速值得參考(恕刪)


我想你真的是沒心情看我寫的
好啦~
我真的寫的有點多
但麻煩你認真看一下好嗎?
就是有人一直占用內線的才會有比較危險的右側超車.
速限110,樓主開110(理想值)佔內線,但很多人都會開117 or 118 (警察不抓的安全上限),這樣不是就要逼後車右側危險超車了嗎???
  • 57
內文搜尋
X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請輸入您要前往的頁數(1 ~ 57)
Mobile01提醒您
您目前瀏覽的是行動版網頁
是否切換到電腦版網頁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