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akayamah wrote:真的是絶對路權嗎?如...(恕刪) 的確已經改成絕對路權很多年了 ..只是擁有路權的那方 , 如果有過失的話 , 還是得負擔部分的責任 .而這也是很多人說的"應注意未注意"的情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