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里程計費實在很貴,而且到底省到誰了??


ayuchris wrote:
如果每天走40公里以1.7元計算一天就要多68元...(恕刪)

以我鶯歌-嘉義來回目前是1.0元/km, 超過這個金額就是變相漲價,
請英明的大有為政府不要把百姓當白痴, 以為我們都不會算數嗎!
人家高雄市副市長出來講話啦.
國道計程收費 李永得批變相加稅
是使用者付費呢??還是變相加稅呢??
要用公平原則呢??還是來個體恤民眾一國兩制(南部地區不需計程收費)??

個人建議,若副市長覺得高雄地區快速道路少交通不方便,那就學雙北地區高架橋林立的四通八達,
別老是說重北輕南,就建設大高雄吧!順便也增加內需就業,而高速公路就留給跑高速的人去付費使用.

我們家大頭知道後不知道會說什麼
我目前彰化台中,有時是豐原彰化
以維持現有國庫收入來估算未來里程計費費率的用意就是在不增加整體用路人負擔也能兼顧國庫財政健康的條件下,最直接的方法。
國家並沒有多收錢,差別在於付費人口的重新分配。
以前佔到便宜的短程使用者以後就佔不到便宜了,以前被超收的中程使用者終於可以獲得合理的費率,而長程使用者也因為短程使用者的付出而獲得更低的費率。

若以此為基礎,就不可能出現$1.7/km的長程費率。(但有可能是短程的費率)

ayuchris wrote:
我想問,你每週六百公...(恕刪)


我的重點在公平, 既然大家都想上高速公路就大家一起付錢, 如此而已.

不要再夾帶 PM 給我了.........
Jeromel wrote:
以維持現有國庫收入來估算未來里程計費費率的用意就是在不增加整體用路人負擔也能兼顧國庫財政健康的條件下,最直接的方法。
國家並沒有多收錢,差別在於付費人口的重新分配。


結果能走替代道路的人都轉過去走,短程的人反正是短程也乾脆不走,結果過路費收入不如預期→→→→→再漲??

好可怕!

說真的,一個國家應該要提升人民的所得來增加稅收,結果我們的政府是到處收費....................................................................可笑~
說穿了就是原本每天可以賺到一點過路費又省點時間的,如今卻賺不到了, 所以不爽..

不想給可以不要用..嫌政策爛請從政...嫌國家爛可以移民.......

benson54 wrote:
嫌政策爛請從政


有此打算,但不是想從政就真的可以。
又是丟一個話題去讓人民對槓了
以前不是說賺夠了應該免收嗎
這選項有考慮嗎
台北地區高速公路行免錢
台南地區新營 新市收費站間隔25公里
尤其台南市境內一共有4個收費站 新營 新市 新化 善化
按里程收費 天經地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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