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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圍砸車,要突圍請小心會犯殺人罪?!果然台灣是沒有正當防衛這件事!!

o76134 wrote:
剛剛看到新聞,某位車...(恕刪)

以台灣恐龍法官的IQ
當事者的正確作法~

1.當事者應要問對方:你們真的要打我嗎?
2.如果你們真的要打我,那我要突圍了,你們同意嗎?
3.突圍時可能造成傷亡,請大家小心
4.真的不小心造成傷亡了,請大家不要打死我
因為我不能離開現塲,否則將構成肇事逃逸,罪加一等

被圍砸車時,請各位遵照此SOP流程走
這樣恐龍法官可能會輕判
如果還有命上法院的話
前面有網友提到了
車上隨時放一瓶高粱

真的遇到的話
全部撞死吧
撞完以後
不要慌
不要亂
整瓶灌完
車裡睡覺
等人報警

上次一個新聞
酒駕撞死四人
不認罪不賠錢
坐三年兩個月

這種烏合之眾
你撞翻一個
其他就跑光光了
說不定你根本不用去坐牢呢

就算最嚴重
撞死四人
坐牢三年兩個月
總比小孩沒把拔八十年好

用輿論與喜怒去判定罪惡...這都是不對的

起訴是正常程序,判罪是證據程序


沒有充足的證據...就算你看到他殺人也不一定能判他罪
法律的攻防本來就是這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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